关于成立台山市2016年春运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台府构〔2016〕3号
市春运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为加强2016年我市公路、水路春运工作的领导,安全、有序、优质地完成春节各项工作任务,根据《广东省公路、水路春运工作规范》以及上级有关文件的要求,经市政府同意,决定成立2016年春运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马品高(市委常委、市委办公室主任)
副组长:余焕权(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刘建强(市科工商务局)、张瑞明(市公安局)、容兆安(市交通运输局)
成 员:雷克(市发展和改革局)、李伟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谢伟敬(市交通运输局)、胡敏东(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马景炎(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杨炳深(台山公路局)、谭志永(台山海事处)、甄宏达(台山航标与测绘所)、刘仲祥(市公安交警大队)、冯国伟(市地方公路管理站)、黄广安(台山汽车总站)、李长征(川岛镇人民政府)、曾伟光(市交通运输有限公司)、邝啟忠(市祥安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李德荣(市交通开发有限公司)、李伦斯(市山咀港务局)、许耀泉(市交通陆岛开发公司)、陈柏生(广东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台山分公司)、杨德斌(广东西部沿海高速公路营运有限公司)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以下简称市春运办;联系人:陈新文、陈保安,联系电话:5537779、1892906****、1302588****,传真:5525073),办公室主任由谢伟敬同志兼任,成员由市交通运输局各职能股室人员组成。
请各成员单位按要求相应成立本单位春运工作领导小组机构,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向社会公布值班、投诉电话,并将以上情况于2016年1月22日前报市春运办。各客运企业要按规定落实春运信息员和指定专人负责春运统计报送工作。春运期间,对于不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电话无人接听的单位,将予以通报批评。
台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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