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台山市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的通知
台府构〔2014〕5号
各工业园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海宴华侨农场,市直各单位:
根据省、江门市的有关文件要求和《广东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的有关规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成立台山市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主 任:张瑞明(市公安局副局长)
副主任:容惠汉(市教育局纪委书记)
徐跃三(市民政局副局长)
汤国宏(市司法局副局长)
颜运龙(市财政局副局长)
赵湖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汤坚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主任科员)
冯建峰(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
张成业(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大队长)
马超云(市委政法委副主任科员)
成 员:陈卓光(市教育局党委办主任)
雷锐超(市公安局治安管理中队中队长)
陈伟健(市民政局优抚安置与双拥股股长)
梁党亲(市司法局政工办主任)
伍文伟(市财政局教科文股股长)
马相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股股长)
岑伟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股股长)
林永明(市人民医院副院长)
市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不纳入市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其日常工作由市公安局负责。委员会成员如需调整,由成员所在单位与市公安局协商后,报委员会主任批准,由市公安局发文。
台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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