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台山市综合治理拆除城乡违法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台府构〔2014〕11号
各工业园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海宴华侨农场,市直各单位,中央、省、江门驻我市有关单位:
为切实加强城乡规划管理,严厉打击违反城乡规划的违法建设行为,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成立台山市综合治理拆除城乡违法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方国韶(副市长)
副组长:余睿敏(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黄国宁(市城乡规划局局长)
成 员:李健壮(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长)
傅文锐(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张瑞明(市公安局副局长)
梁长浓(市司法局局长)
吴东文(市财政局局长)
朱啟辉(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陈宜均(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彭建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黄旭晖(市水务局局长)
黄伟华(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
余焕灵(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梁有茂(市法制局局长)
张明锋(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市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常务副主任、市信访局局长)
郑卓世(市城市管理局局长)
梁荣栋(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广播电视台台长)
惠 峰(市公安消防大队大队长)
李伟仪(市工商局局长)
徐健雄(台山供电局党委书记)
樊新就(市自来水有限公司总经理)
黄永光(台城街道办主任)
戚森汉(赤溪镇党委书记)
赵越甘(川岛镇镇长)
黄江云(台山公证处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城乡规划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具体构成如下:
主 任:黄国宁(市城乡规划局局长)
副主任:李培贵(市城乡规划局副局长)
刘 文(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司徒结蔼(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刘国维(市城市管理局副局长)
成 员:陈惠仪、王楚石、陈超俊、李高友、陈雅芬。
台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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