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意见的通知
台府办〔2017〕8号
各工业园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有关单位:
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已于2月22日至24日召开,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法》(粤府〔2008〕49号)的要求,为做好会议期间收集的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建议”)的办理工作,经市人大议案审查委员会研究,并报经市人大常委会、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单位对照《台山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议案、建议、批评、意见一览表》(详见附件1)下载、签收本单位承办的建议,按要求填报《接办市人大代表建议回执》(详见附件2),于3月21日前书面送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如认为相关建议确实与本单位职能无关的,请于3月21日前提出书面意见并说明理由,送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请直送市府办建议提案股),经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同意并重新确定承办单位后,才可停止建议办理工作。逾期不报送视作对交办件无意见。
二、对建议涉及两个以上承办单位的,主办单位要主动联系协办单位共同办理,协办单位应积极配合。协办单位应于收到本通知之日起30日内将协办的书面意见送主办单位,由主办单位汇总办理。
三、各承办单位要严格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法》(粤府〔2008〕49号)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对建议提出的问题认真研究办理,加强与代表的沟通联系,当面听取代表的意见和建议。能够马上解决的,要及时办理和答复;因客观条件限制在短期内不能解决的,要积极创造条件逐步解决;确实不可行的,要与人大代表面对面实事求是地说明情况。
四、承办单位应按照规定的办文格式答复(详见附件3),标注“A、B、C”类别。“A类”是指所提问题已经解决;“B类”是指所提问题正在解决或列入规划将逐步解决;“C类”是指所提问题留作参考。
五、承办单位在答复人大代表前,答复稿需经本单位主要领导审核签发。答复人大代表时,承办单位应将书面答复件送达有关人大代表,并给提出建议的领衔代表附上《征询意见表》(详见附件4),面对面征询代表对办理工作的意见。
六、承办单位须于2017年5月24日前答复人大代表,并抄报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请直送市府办建议提案股),同时将答复内容发送到建议提案邮箱:tsjianyitian@sina.com。人大代表对答复不满意的,承办单位应重新研究办理并再次答复。对涉及面较广、办理难度大的问题,在规定期限内确实难以办理完毕的,须书面报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同意,并向领衔代表说明情况后,于2017年8月24日前答复。
联系人:李英伟(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电话:5524435;伍本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电话:1382242****。
附件:1.台山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议案、建议、批评、意见一览表
2.接办市人大代表建议回执
3.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答复格式
4.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台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台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15日
附件1
台山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意见一览表
编号 | 领衔代表 | 标题 | 分类 | 主办单位 | 协办单位 |
1 | 台城街道谭作凡等11名代表 | 关于加快推进台城南区金星大道月湖村至S274省道路段 | 交通建设 | 市土地开发储备中心 | 市国土资源局、市城乡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台城街道办、三合镇人民政府 |
2 | 台城街道邝浩立等2名代表 | 关于加大力度开展灭“四害”工作的建议 | 教科文卫 | 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 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台城街道办 |
3 | 台城街道谭闪辉等2名代表 | 加强台山市消防站建设的建议 | 城建环保 | 市公安局 | 市国土资源局、市城乡规划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台城街道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
4 | 台城街道李雅潇等2名代表 | 关于规范居民养狗的建议 | 其他 | 市公安局 | 市农业局、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台城街道办 |
5 | 大江镇梁永祥 等2名代表 | 加快完善工业新城生活配套设施建设的建议 | 其他 | 市工业新城管委会 | 市交通运输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乡规划局 |
6 | 大江镇伍卓荣等2名代表 | 加快完善工业新城公共交通建设的建议 | 交通建设 | 市交通运输局 | 市工业新城管委会、台山公共汽车分公司 |
7 | 水步镇廖焯欢等2名代表 | 关于加快水步牛肉城开发建设的建议 | 财政经济 | 水步镇人民政府 | 市旅游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城乡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8 | 四九镇伍英培等10名代表 | 关于对四九镇五十河堤加固加高加宽的议案 | 水利建设 | 市水务局 | 四九镇人民政府 |
9 | 三合镇黄丽娇等10名代表 | 关于支持三合镇治理超载车辆的议案 | 城建环保 | 市交通运输局 | 市公安局、三合镇人民政府 |
10 | 白沙镇余旭东等2名代表 | 关于解决省道S274稔广线交通安全隐患的建议 | 交通建设 | 台山公路局 | 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白沙镇人民政府 |
11 | 冲蒌镇李惠爱等2名代表 | 关于更新改造冲蒌镇电排站的建议 | 水利建设 | 市水务局 | 市农业局、台山供电局、冲蒌镇人民政府 |
12 | 都斛镇杜坚等10名代表 | 关于都斛镇沙岗电排站重建的议案 | 水利建设 | 市水务局 | 市农业局、江门台山供电局、都斛镇人民政府 |
13 | 赤溪镇曾国辉 等11名代表 | 关于支持解决赤溪镇教育资源不足问题的议案 | 教科文卫 | 市教育局 | 市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乡规划局、赤溪镇人民政府 |
14 | 广海镇陈建球 等11名代表 | 关于尽快改建大隆洞南渠(广海段)排灌水渠的议案 | 水利建设 | 市水务局 | 市农业局、广海镇人民政府 |
15 | 海宴镇容维活等2名代表 | 关于解决海宴镇市管桂南水库东、西灌渠两岸加固维修的建议 | 水利建设 | 市水务局 | 市农业局、海宴镇人民政府 |
16 | 海宴镇文志坚等2名代表 | 关于解决省道S365海宴段海宴车站至三兴村委会三沙路口路段交通安全隐患的建议 | 交通建设 | 市公安局 | 台山公路局、海宴镇人民政府 |
17 | 汶村镇陈建唐等2名代表 | 关于汶村古城保护与开发的建议意见 | 教科文卫 |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 市旅游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农业局、市城乡规划局、汶村镇人民政府 |
18 | 深井镇关娇娥等11名代表 | 关于加快推进深井镇广东镇海湾红树林湿地公园项目建设的议案 | 交通建设 | 市交通运输局 | 市林业局、市旅游局、深井镇人民政府 |
19 | 深井镇刘文天等2名代表 | 关于加快台山市林权登记的建议 | 农业农村 | 市国土资源局 | 市林业局 |
20 | 深井镇关娇娥等11名代表 | 关于将深井镇Y322岭小线公路、Y523小深线公路、Y315罗小线公路划归台山市地方公路站管理的议案 | 交通建设 | 市交通运输局 | 深井镇人民政府 |
21 | 北陡镇容伟慧等2名代表 | 关于改造扩宽省道S276腰那线(北陡)路段的建议 | 交通建设 | 台山公路局 | 北陡镇人民政府 |
22 | 北陡镇容伟慧等2名代表 | 关于完善广东镇海湾红树林湿地公园(台山北陡)配套建设的建议 | 财政经济 | 市林业局 | 市旅游局、市财政局、北陡镇人民政府 |
23 | 川岛镇赵志系等11名代表 | 关于推进川岛山咀港及上、下川岛车渡船兼顾货运码头建设的议案 | 交通建设 | 市交通运输局 | 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城乡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川岛镇人民政府 |
附件2
接办市人大代表建议回执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类 型 | 分办 | 案 号 | 合计 |
人大代表建议 ( 件) | 主办 | ||
协办 |
附件3: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答复格式
台山市 局(办)
函〔2017〕 号(A、B或C)
对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第 号建议的答复
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 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单位印章)
年 月 日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方式:
附件4
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建议 编号 | 承办 单位 | |||
代表 姓名 | 联系地址 | |||
联系电话 | ||||
对承办单位的答复及办理工作的意见 | 满意 | 基本满意 | ||
表示理解 | 不满意 | |||
请写明不满意的具体意见或要求:
|
说明:1.本表由承办单位连同书面答复件一起送给提出建议的领衔代表征询意见(一式三份);
2.请领衔提出建议的代表收到答复件后,征求其他代表意见,按此表各栏内容填写一式三份;
3.对承办单位答复及办理工作的意见,请在有关空格内画上“√”;如不满意,还要写明具体的意见或要求;
4.填写好后,送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和承办单位各一份。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知识产权均属台山政府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复制或转载。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传播更多的信息,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本网不承担此类稿件侵权行为的连带责任。如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知识产权等问题, 请作者速与本网取得联系。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 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联系方式:0750-5565827邮件:tssxzzx@jiangmen.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