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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台山市十六届人大第四次会议代表建议意见的通知
  • 2024-04-17 17:47:04
  • 来源: 本网
  • 发布机构:台山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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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府办〔2024〕3号

广海湾经济开发区,市工业新城管委会,各镇(街)政府(办事处),市有关单位:

  台山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已于2024年2月29日至3月1日召开,根据《关于印发台山市人民政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法的通知》(台府办〔2020〕13号,以下简称《办理办法》)的要求,为做好会议期间收集的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建议)的办理工作,经市十六届人大第四次会议议案审查委员会研究,并报市人大常委会、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大代表建议依托“台山市建议提案系统”(http://19.121.252.204/)进行网上办理,各承办单位务必按规范程序完成签收、办理、答复等工作。请各单位对照《台山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建议办理任务分解表》(见附件1),对本单位承办的建议进行查阅签收和下载,按要求填报《接办市人大代表建议回执》(见附件2),于4月18日前书面送市政府办公室。

  二、对涉及两个以上承办单位的人大代表建议,主办单位应主动承担牵头责任(包括主动发起现场调研、牵头约见人大代表、统筹办理答复、对会办单位办理情况考核评估等),会办单位应积极配合,按时完成办理工作任务。会办单位应于4月29日前将会办意见上传至台山市建议提案系统,由主办单位汇总办理。

  三、各承办单位要严格按照《办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对人大代表建议提出的问题认真研究办理,加强与代表的沟通联系,当面听取代表的意见和建议。能够马上解决的,要及时办理和答复;因客观条件限制在短期内不能解决的,要积极创造条件逐步解决;确实不可行的,要与人大代表面对面实事求是说明情况。特别是主办单位的“三沟通”情况,要及时上传至“台山市建议提案系统”。

  四、主办单位应该针对每一个建议制订办理计划,明确目标要求和办理进度,并严格落实,于4月18日前将办理计划报送市政府办公室综合四股(政务信息股、建议提案股)。各主办单位应从本月起在每月28日前向市政府办公室综合四股(政务信息股、建议提案股)书面报送当月办理进展情况。

  五、主办单位须于6月10日前正式书面答复人大代表,并分别抄送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和市政府办公室[请直送市政府办公室综合四股(政务信息股、建议提案股)],同时将答复内容上传至“台山市建议提案系统”。人大代表对答复不满意的,承办单位应重新研究办理并再次答复。对涉及面较广、办理难度大的问题,在规定期限内确实难以办理完毕的,须书面报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和市政府办公室同意,并向领衔代表说明情况后,于9月10日前答复。

  联系人:黄金瑶(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电话:5529632;朱美贞(市政府办公室),电话:5535735。


  附件:1.台山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建议办理任务分解表.pdf               

         2.接办市人大代表建议回执.pdf




台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台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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