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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台山市部分河道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成果的公告
  • 2022-03-11 11:27:54
  • 来源: 台山市人民政府
  • 发布机构:台山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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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府信笺〔2022〕10号

 

 

关于调整台山市部分河道河湖管理

范围划定成果的公告

 

根据《转发广东省水利厅关于对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成果有关问题进行整改的通知》(江水函〔2022]48号)要求,需对我市部分河道河湖管理范围进行调整,现将结果公告如下:

一、本次调整涉及河道为:岐山排洪河与斗山河衔接部分、虎爪河与大隆洞河衔接部分、三八水与新昌水衔接部分

二、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原土地性质、权属不变,但必须按照《广东省河道管理条例》和《广东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的规定限制使用。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在河道管理范围内进行影响行洪和危及堤防安全的建设活动。

特此公告

 

附件: 台山市部分河道河湖管理范围调整情况对照图.pdf


 

 

                           台山市人民政府       

 2022年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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