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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台山市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
  • 2022-02-17 16:53:49
  • 来源: 台山市人民政府
  • 发布机构:台山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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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府函〔2022〕4号

广海湾经济开发区、市工业新城管委会,各镇(街)政府(办事处),市有关单位:

  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不断优化提升我市营商环境,更大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现将《台山市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重点工作任务》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台山市人民政府

2022年2月15日



台山市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重点工作任务

重点工作任务

具体政策举措

责任单位

一、直面市场主体需求,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

1.建立健全直达资金监控管理长效工作机制

1.“零时差”落实资金分配及支出。在收到上级下达指标后,“零时差”制定分配方案,将资金细化落实到职能部门。建立拨款绿色通道,“零时差”拨付资金,简化拨付流程。

2.建立常态化监督检查机制,以监控平台为依托,构建全程监管的监控体系。每日更新指标支出情况,每周检查督促支出进度,每月进行预警通报,建立直达资金使用台账,紧密跟踪资金使用情况,确保每一笔账目都清晰可查。

3.建立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将直达资金支出进度情况列入“红黑榜”进行每月通报,将结果与单位绩效挂钩,层层压实单位预算执行主体责任。

市财政局

市审计局

2.优化税费征管操作及政策推送服务

1.对纳税人实行网格化和分类分级管理,灵活运用线上线下渠道,实现税费政策精准投递。

2.持续开展税收优惠政策宣传活动,借助新闻媒体、网络平台等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通过电子税务局平台、自然人电子税务局征纳互动平台实现政策“点对点精准推送”。

3.开展政策辅导工作,利用“云课堂”讲解方式,综合采取“线上+线下”辅导模式,打破空间阻隔、时间有限、范围受限壁垒,实现税务人员与纳税人之间沟通零障碍。

4.借助台山税企连心驿站,着力发挥“连心桥”作用,通过“走出去”和“请进来”结合的方式问计问需纳税人,主动为企业发展抒难解困。

市税务局

一、直面市场主体需求,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

3.加强小微企业金融政策支持

1.充分发挥货币信贷政策作用,引导政策性低利率资金支持台山稳企业保就业。一是加大“三农”资金的投入;二是继续落实好两项直达实体经济货币政策工具缓解困难企业资金压力;三是落实做好再贷款政策,切实降低三农融资成本。

2.加强金融助企,全力支持辖内稳企业保就业。一是大力加强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政策衔接工作,指导辖区金融机构活用支农支小再贷款等工具继续支持扩大对乡村振兴的信贷投放,做好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二是着力提升对科技、制造业等重点领域金融服务效能。引导金融机构创新产品和服务模式,继续加大对先进制造业、高技术制造业的支持力度,增加对技术改造的金融供给。

3.积极推动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助力乡村振兴工作提质增效。

人民银行台山支行

4.规范和优化水、电、气、通信、有线电视接入等公用事业服务

1.严厉打击涉及水、电、气、通信、有线电视接入等公用事业服务领域非法经营犯罪行为。
2.加强对水、电、气、有线电视等公用事业行业收费监督检查力度,依法查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配合上级有关部门打击经营者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违法行为。

3.加强清理规范供水供电供气行业收费行为,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
4.推进电力接入工程审批服务标准化,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简化审批手续,明确审批时限,推行并联审批、容缺办理,提高办理效率。对符合条件的低压电力外线工程,免行政审批,实行告知承诺;对20千伏及以下电力外线工程,实行并联审批,5个工作日内完成。推行低压客户供用电合同电子化,高压客户预约上门服务,全业务完善推广电子签章、证照共享等功能,为客户提供用电报装、查询、交费等“一网通办”服务。

市发展和改革局

市科工商务局

市公安局

市财政局

市自然资源局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市文化广电旅游

体育局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市城市管理和综合

执法局

台山供电局

一、直面市场主体需求,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

5.优化基本民生保障服务

1.严格贯彻《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门市贯彻《广东省临时救助办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江府〔2021〕17号)要求,落实临时救助政策,加强救助经办人员培训和政策宣传,提高救助金发放效率,切实做到应救尽救。

2.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的管理,市、镇两级指定专人负责平台的日常监测,及时分析并筛查出有潜在致贫返贫风险的对象,为救助帮扶提供有效支持。严格落实民政社会救助“异地申请、全省通办”服务,进一步提升救助申请便捷性,提升工作效率。

市民政局

市残联

6.完善就业人员基本权益保障制度

1.认真落实失业保险、工伤保险阶段性降低费率、特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等政策。

2.认真做好生育保险费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合并征收工作。严格按照上级要求扎实做好系统调整工作,做好政策宣传、强化舆论引导,让社会公众充分了解两项保险合并实施的重大意义,为政策落实到位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3.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和“双随机、一公开”专项检查,对我市用人单位的经营范围、劳动合同、工资支付、管理制度及是否存在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等情况进行检查,为我市就业人员提供公平、合法的市场环境。

4.认真组织开展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加强劳动保障诚信体系建设,规范劳动用工行为,增强诚信守法意识。

5.逐步推进工伤协议机构上线应用“伤病分离”规则,并按上级部署完成工伤保险长期待遇调整。落实单位从业的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劳动者等八类特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制度,实现高风险行业从业人员工伤保障全覆盖。将网约车司机、外卖人员、快递人员等8类特定人员纳入工伤保险参保范围。做好我市有关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工作,每月及时足额拨付机关事业养老金,保障机关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顺利推进。

市财政局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

保障局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市医疗保障局

市税务局

7.增加保障性住房供给

积极推进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工作。按照上级有关任务安排,结合我市实际抓好落实。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8.持续推动“放权强市”改革

积极推进“放权强市”改革工作,确保委托、下放事项接得住、管得好,并坚持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及时公开、及时修订、统一标准、动态调整、有效评估。

市政府办公室

市政务服务数据

管理局

9.加强市级权责清单管理

规范行政审批事项标准化管理。组织编制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逐一明确权力事项运行各环节对应的法律依据、实施主体、监督方式等,明确权力边界。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向社会公开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工作流程和办事指南,推进同一事项实行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并根据政策、法律法规的调整动态更新。

市政府办公室

市政务服务数据

管理局

10.持续推进“一照通行”涉企审批服务改革

落实上级“一照通行”涉企审批服务改革方案,依托江门市“一照通行”涉企审批服务系统,将企业多业态经营涉及的多项审批事项与营业执照一次申办、并联办理,实现涉企审批服务“一次申办、一表申请、一键分办、一码展示”。

市政府办公室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市政务服务数据

管理局

11.深化“证照分离”改革

1.以国家、省、江门市新的“证照分离”改革清单为蓝本,进一步深化市场主体登记制度改革,创新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大幅提高市场主体办事的便利度和可预期性;积极探索“一照通行”涉企审批服务改革,推进涉企审批服务从政府供给导向向企业需求导向转变。

2.推进、落实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工作,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市司法局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12.深化投资建设领域审批制度改革

1.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清理核实全市审批事项材料清单,落实无差别服务“市内通办”改革要求。推广“一网通办”系统应用,将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等6个部门28个事项纳入工程建设项目“一网通办”主题集成服务系统办理,推动我市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在线审批。

2.加快投资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应用,推动全市项目审批全流程在线办理。推进投资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和各相关审批系统互联互通及数据共享。

市发展和改革局

市自然资源局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市水利局

13.优化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流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的有关要求以及省、江门的统一部署,进一步深化简易注销改革,拓宽适用简易注销登记的市场主体类型,压缩企业简易注销登记公示时间,建立简易注销登记容错机制,进一步解决企业退出难,促进优胜劣汰。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着力打造市场化营商环境

14.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1.做好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动态管理,对违法失信市场主体依法依规开展失信惩戒。

2.落实上级工作部署,完善信用台山网站,加快推进重点领域信用监管,对违法失信市场主体依法依规开展失信惩戒。

市发展和改革局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人民银行台山支行

三、着力打造市场化营商环境

15.推进招标投标全流程电子化

加快协调推进招标投标电子交易系统升级改造,实现招标投标电子交易系统与全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一张网”对接。

市发展和改革局

市科工商务局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市交通运输局

水利局

市农业农村局

市政务服务数据

管理局

16.支持企业研发创新

1.严格贯彻落实《江门市创建国家创新型城市实施方案》,推动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激发科技创新人员活力,营造良好创新生态。

2.严格贯彻落实江门市相关孵化载体政策,引导我市孵化载体提质增效发展。

市发展和改革局

市科工商务局

17.加快专利转移转化

积极引导企业参与专利转化对接活动,推进重点园区专利转化需求对接,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入园惠企”活动。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18.深化职业资格制度改革

主动积极联系符合要求的中大型企业,通过宣讲宣传、送政策入企业、重点企业对接等方式,推进深化职业资格制度改革工作。发动企业开展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备案、开展评价等工作。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

保障局

三、着力打造市场化营商环境

19.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全覆盖

严格贯彻落实《广东省进一步推动竞争政策在粤港澳大湾区先行落地实施方案》,督促各部门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完善实行公平竞争定期报送机制,建立健全公平竞争制度审查联动机制。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不断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制度体系建设,探索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监管,扎实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统筹全市各部门制定公布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建立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并实施动态管理,统筹全市各部门制定随机抽查具体方案和工作细则,加强抽查结果运用,做好与其他监管制度衔接。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1.规范电子商务行为

对电子商务经营者主要开展“亮证亮照、合法经营”专项监测工作,以确保电子商务经营行为的主体资格和经营资格合法有效,重点对无照、无证经营等五种违法行为开展监测。

市科工商务局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2.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和强制性产品认证监管

1.制定台山市当年特种设备监督检查计划,制定安全生产检查要点,针对重点企业、重点场所,加大日常检查频次,全方面加强日常管理。

2.做好重点节假日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制定岁末年初、五一、中秋国庆检查方案,并开展相关检查,形成检查与隐患台账,逐一闭环处理。

3.开展特种设备专项整治,降低特种设备事故发生几率。

4.开展电梯维保质量“双随机、一公开”检查,重点抽查住宅、商场等人流密集场所的电梯,并将抽查情况向社会公布,引入社会监督,督促特种设备行业自律,降低特种设备事故发生的几率。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着力打造市场化营商环境

23.强化安全评价市场监管

1.按照省、江门市统一部署,制定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对安全评价机构执业行为和安全评价质量开展专项整治。

2.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随机抽取评价报告进行核查,对存在违法违规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进一步规范安全评价机构执业行为,不断提升安全评价水平。

3.严格行政许可技术审查关。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技术支撑,对许可企业进行许可技术审查,坚持“资料与现场相一致”原则,从源头上严格把好许可准入关。

市应急管理局

24.强化药品、医疗器械监管

1.加强药品经营(使用)环节事中事后监管,完成日常监管工作任务。加强药品网络销售日常监管。

2.加强对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监督检查,第一类生产企业备案后三个月内开展一次检查。加强对疫情防控医疗器械产品质量抽检。

市卫生健康局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市医疗保障局

25.加强医保基金监管

1.组织开展定点医疗机构规范使用医保基金行为专项治理“回头看”检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月度专项检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飞行检查、“假病人、假病情、假票据”等“三假”欺诈骗保专项治理检查、兄弟县市交叉检查等,采取全覆盖现场检查与网上监控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定点医药机构的监管。

2.严厉查处骗保行为。

3.设立举报投诉奖励专项资金,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公开监督举报电话。

4.主动曝光一批在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的典型案例,增强震慑效应。

市医疗保障局

三、着力打造市场化营商环境

26.加快异地就医报销

1.推动我市已开通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服务的定点医疗机构,同步开通普通门诊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服务;

2.实现全省统一的52个门诊特定病种医疗费用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市医疗保障局

市社会保险基金

管理局

27.大力推进“互联网+监管”

推动全市行政执法数据统一归集共享。做好监管事项清单梳理,形成县(市区)一级权责统一的监管事项“一张清单”。

市政务服务数据

管理局

28.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省内通办”

拓宽跨省通办业务范围。实现群众就医、求学、养老、户籍业务等100项高频事项“跨省通办、省内通办”,充分发挥第一侨乡优势,积极探索推动高频政务服务在港澳地区“跨境通办”。

市公安局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

保障局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市医疗保障局

市政务服务数据

管理局

三、着力打造市场化营商环境

29.推进高频政务服务事项集成改革

推进高频事项“一网办、一次办”。在全市推出60件“一件事”主题集成服务,在教育、民政、企业服务等领域推出10项高频事项实现“一网办、一次办”。

市政务服务数据

管理局

30.优化政务服务便民热线

从2022年5月1日起,完成将台山市的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电话整合归并江门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接处中心工作,台山市热线管理部门专职负责对辖区热线事项进行转办、跟踪、协调和督办。

市政务服务数据

管理局

31.推进纳税便利化

1.重点推进税种要素申报,探索各类财务报表与纳税申报表之间的联动和对接转换,减少纳税人、缴费人的办理时间。

2.积极实施推广“税险同窗”便民办事模式。进一步拓展“税险同窗”便民办事模式覆盖面,力争在全市17个镇街设立规范高效的“税险联合窗口”,强化技术攻关和沟通协调,依托“V-TAX远程可视化办税平台”、税务微信公众号或政务网,探索开辟微信或小程序等“非接触式”办理渠道。

市税务局

32.优化公证服务

推动台山公证处与其他部门间的信息共享核查,进一步扩大数据核验查询的应用领域和范围,增加公证高频核验需求,持续保持“证银区块链+公证”全省领先优势,推动更多应用,切实缩短业务办理时限,切实做到让群众少跑路,推动公证领域减证便民。

市司法局

四、着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33.建立健全营商环境法规体系

严格执行《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做好法治保障。根据优化营商环境需要,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及时制定或者修改有关规范性文件,充分听取市场主体、行业协会商会的意见,严格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

市发展和改革局

市司法局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市政务服务数据

管理局

34.完善产权保护制度

1.做好产权保护工作。

2.大力推进政务诚信建设,加快推动政务履约和守诺服务纳入政府绩效评价体系,建立政务失信记录,加大对政务失信行为惩戒力度。

市法院

市委政法委

市发展和改革局

市自然资源局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35.开展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检查

1.加强对涉企收费行为的日常监督检查,规范涉企收费行为。严格落实上级的减税降费政策,助力企业减负降压。

2.严格清单管理。及时更新政府性基金、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完善涉企收费清单制度,加强收费清单“一张网”建设,做到收费项目进清单,清单以外无收费,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公开透明。

3.落实监控管理。利用广东非税收入管理一体化平台对每一笔收费收入进行在线监控,严防涉企违规收费行为。

市财政局

36.健全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长效机制

1.落实源头管控,严格审核政府投资项目和预算。

2.充分发挥政府网站的“违约拖欠中小企业款项举报电话”专栏的作用,为中小企业提供方便快捷的举报渠道。

3.利用省级的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投诉与处理平台,及时化解相关拖欠款项。

市科工商务局

市财政局

四、着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37.清理政府规章设定的不合理罚款事项

对以涉及设定不合理罚款事项内容的政府规章为依据出台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在依据文件废止或修改后,指导部门及时对规范性文件废止或修改。

市司法局

38.加强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

1.严格按照《江门市生态环境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轻微环境违法行为清单》文件要求开展相关工作。

2.进一步提高生态环境系统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推动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3.积极推进非现场检查执法方式。对已安装在线监控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的企业,一般不进行现场执法检查,通过线上交流等多种方式开展对企业的监督、管理和服务,推动重点排污企业加强信息公开。

江门市生态环境局

台山分局

39.加强知识产权代理行业整治

加强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宣传,引导网络平台依法依规从事知识产权服务。开展对非正常专利申请代理行为和恶意商标申请代理行为的整治,并通过“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管,打击代理行业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五、着力打造国家化营商环境

40.发挥自由贸易试验区创新引领作用

积极复制推广自贸区改革创新经验,根据我市实际需求,探索申报建设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江门联动发展区。

市科工商务局

41.加强与相关国际通行规则对接

1.深入企业开展调研,收集掌握企业关于AEO认证、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开展加工贸易等方面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一对一”政策解读。

2.持续推进原产地签证业务改革,大力推广智能审核和原产地自助签证,节约企业成本,提高签证效率。3.在前期调研工作的基础上,选取有意愿、有实力的企业开展AEO认证企业培育辅导工作,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

台山海关

42.健全外商投资促进和服务体系

1.做好与外商投资法不符的规范性文件的梳理工作,加快清理取消限制外资准入的隐形壁垒与外商投资法不符的规范性文件。

2.严格贯彻落实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

3.进一步发挥招商引资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作用,积极协调项目重难点问题。

市发展和改革局

市科工商务局

市司法局

43.深化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

1.持续推进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应用。

2.落实口岸收费目录清单公示制度,收费清单线上公示,实现口岸通关、物流涉费项目阳光化。

3.持续推进“两步申报”模式,认真筛选数据,根据口岸的实际进口情况,更新重点企业清单。

4.深入开展“一对一”宣传,通过业务座谈会与实地调研,详细介绍该模式的便利性,鼓励企业应用。

5.专人跟进申报,通过“两步申报”工作微信群,实时指导跟踪,及时解决疑难问题,助力货物快速通关。

台山海关

市科工商务局

五、着力打造国家化营商环境

44.推动降低外贸企业营商成本

1.加强进出口环节收费监管,重点督促指导落实口岸收费目录清单和收费公示制度,着力查处各类违规违法收费,推动规范收费行为。向我市新设立企业推出公章免费刻制和免费邮寄服务,实现开办企业“零成本”。

2.建立信息定期交换制度,畅通沟通渠道。落实无纸化办税,做好税收政策宣传,引导企业用足用好无纸化办税政策。执行最新出口企业分类管理制度,为企业动态调整出口退税类别。梳理出口退税从申报到退库各环节流转的堵点痛点,落实解决方法。为高信用级别企业提供绿色通道,专人服务,实现随到随审,快速退税。进一步压缩正常出口退税业务平均办理时间。

3.严格落实进出口环节收费公示制度。持续清理不合理收费,降低口岸收费合规成本。

台山海关

市发展和改革局

市科工商务局

市交通运输局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市税务局

45.加强对中小外贸企业保险支持

1.加强对企业的政策宣传,业务指导,支持鼓励企业运用关税保证保险、汇总征税、税款担保等方式办理通关业务。

2.优化海关监管通关业务,提高企业办理体验,缩短办理时间。

台山海关

人民银行台山支行

46.支持推动发展海外仓

1.鼓励外贸企业自建海外仓或租用公共型海外仓。

2.对登记开展跨境电商B2B出口海外仓给予扶持。

3.运用海外投资保险等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险工具对海外仓建设给予支持。

市科工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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