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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台山市乡村农房管控、风貌提升和宅基地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 2021-04-07 17:00:57
  • 来源: 台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机构:台山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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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台山市乡村农房管控、风貌提升和宅基地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台府构〔2021〕13号


各镇(街)政府(办事处),市有关单位:

    为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做好我市乡村农房管控、风貌提升和宅基地管理工作,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建立台山市乡村农房管控、风貌提升和宅基地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

    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江门市委、市政府及台山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统筹谋划全市乡村农房管控、风貌提升和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指导督促各镇(街,下同)推进落实相关工作,定期总结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组成人员

    总召集人黄旭晖  副市长

    召 集 人罗小红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刘  文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黄永达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成   员李  翔 市农村经济组织管理办公室主任

            吴东明 市委农办、市扶贫办专职副主任

            梁绮红 市档案馆副馆长

            邓卫行 市发展和改革局大湾区常务副主任

            刘小冬 市民政局副局长

            陈艺敏 市财政局总会计师

            肖雄英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汤硕源 市自然资源局四级主任科员

            汤坚聪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四级主任科员

            陈伟锋 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副局长

    三、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市委农办:负责将农房管控乡村风貌提升和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纳入乡村振兴考核内容。

    市农业农村局: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组织、联络协调各成员单位,做好联席会议议题收集整理以及会务筹备等工作,督办联席会议决定事项和完成交办事项,统筹协调推进相关成员单位制定完善政策保障措施。负责牵头制订《台山市推进农房管控和乡村风貌提升实施方案》,指导落实宅基地管理规章,按职责负责农村宅基地管理有关工作,组织指导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市财政局:负责统筹落实需本级财政承担的扶持资金,及时办理上级和本级资金的下达和拨付,加强资金使用的绩效评价和监督管理,指导督促各镇落实配套资金。

    市自然资源局:负责组织开展村庄规划、评估和优化提升工种,指导落实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管理制度,按国家、省和江门市要求做好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保障、农村集体经营建设用地入市等工作。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指导农村住房建设,牵头组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编制农房设计图集并指导各镇因地制宜使用,落实细化上级乡村风貌提升工作指引及负责清单指引并使用推广;负责农村建筑工匠培训,发挥农村工匠作用。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配合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制定发挥乡村工匠作用的政策措施和培训计划。

    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负责制定以乡村旅游、乡村文化建 设促进乡村风貌提升的相关措施。

    市档案馆、市发展和改革局、市民政局按职能分工强化支持保障。

    四、联席机制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农村局(市委农办),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农业农村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调整变动,由所在单位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报总召集人批准后予以调整,或根据工作需要,经联席会议研究确定,可增加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定期或不定期召开,由全体成员单位或部分成员单位参加会议。会议议题由联席会议办公室根据阶段性工作安排或重点工作任务提出,报总召集人批准确定。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全体会议,会议由总召集人或受委托的召集人主持召开,以纪要形式明确议定事项,重大事项按程序报市政府。成员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召开会议建议。在联席会议召开前,可召开联络员会议,研究提出联席会议审议的议题。

    市农业农村局(市委农办)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联席会议设联络员工作机制,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股室负责同志担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联系和协调事项。根据工作需要,联席会议办公室可组织成员单位实地督促、指导各镇开展工作。各成员单位要在每季度前5个工作日内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上一季度工作进展情况,每年12月20日前报送本年度工作总结。

    联席会议不纳入市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




                                                台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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