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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批准并公布台山市第四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通知
  • 2020-04-08 16:52:50
  • 来源: 台山市人民政府
  • 发布机构:台山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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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府〔2020〕2号


广海湾工业园区、市工业新城管委会,各镇(街)政府(办事处),市直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进一步加强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建设工作,在对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全面普查的基础上,经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定和向社会公示,现批准将台山米酒酿制技艺、台山红毛泥雕艺2个项目列入台山市第四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并予以公布。

各镇(街)、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认真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指导方针,建立健全保护机制,落实保护措施,深入推进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发掘和保护工作。


  附件:台山市第四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台山市人民政府

2020年4月1日



附件


台山市第四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序号

类别

项目名称

申报单位(个人)

1

传统技艺

台山米酒酿制技艺

台山市龙涛酒厂

2

传统技艺

台山红毛泥雕艺

台山市睿侨文化艺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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