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府构〔2019〕23号
沿海各镇政府,市有关部门:
根据机构改革人员变动情况和工作需要,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调整台山市海洋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谢少谋 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马品高 市委常委、副市长
刘 刚 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
成 员:陈迺章 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
廖建强 市委办公室副主任
雷华胜 都斛镇政府镇长
戴志滔 赤溪镇政府镇长
刘宏杰 广海镇政府镇长
伍嘉峰 海宴镇政府镇长
吴锦忠 汶村镇政府镇长
甄炳涛 深井镇政府镇长
陈钊华 北陡镇政府镇长
谭文伟 川岛镇政府镇长
朱啟辉 市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张 雷 市公安局副局长
梅锐锋 市司法局局长
刘月红 市财政局局长
李红晖 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刘 文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容兆安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郑卓世 市水利局局长
郑品辉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谢荣科 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局长
陈宜均 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台山分局局长
陈汉林 台山海事处处长
领导小组不设办公室,不纳入市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日常工作由市自然资源局承担。
二、工作机构及职责
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整改督导组、责任追究组,分别负责开展相关工作。
(一)综合协调组
组 长:廖建强 市委办公室副主任
副组长:张超亮 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组 员: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自然资源局有关人员
工作职责:按照国家海洋督察反馈意见和问题清单,分解整改任务、明确整改责任;组织制订整改方案;与江门海洋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沟通协调,报送相关材料;负责整改工作的信息公开、宣传报道、舆情引导等工作。
(二)整改督导组
组 长:李红晖 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副组长:李 峰 市委督查室主任
组 员: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市自然资源局有关人员
工作职责:对相关地区、部门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建立整改问题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定期调度进展情况,及时跟踪整改效果。
(三)责任追究组
组 长:陈迺章 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
副组长:陈立慧 市纪委常委、市监委委员
组 员:市纪委监委、市自然资源局有关人员
工作职责:根据国家海洋督察问题清单,指导相关地区、部门开展案件查办和责任追究工作;对整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及时介入或督促有关单位调査处理,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三、有关要求
(一)领导小组根据工作需要召开会议,听取工作汇报,研究整改工作,确保按规定时限完成整改任务。
(二)各专项小组要主动开展工作,细化任务职责,加强沟通,密切配合,认真抓好督察整改落实。
(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全力推进整改工作,建立健全协调领导机制,全面压实责任,层层抓好落实。
台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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