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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组团迁坟安置地水土保持工程施工单位公开选取公告
  • 2020-07-28 16:40:09
  • 来源: 台山市工业新城管委会
  • 发布机构:台山市工业新城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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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招标条件

  本公开选取项目西组团迁坟安置地水土保持工程已经台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备案(项目代码2020-440781-48-03-046898),公开选取单位(项目业主)为台山市城乡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施工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单位进行公开选取。

  2.项目概况与招选范围

  建设规模:修建迁坟安置地16500平方米、排水沟210米、石渣路200米、并对边坡进行植草处理。

  建安工程费:  2752403.25 元(合同造价,其中暂列金额 193947.27 元)。

  总工期:  90个日历天(工期一律不顺延,村民阻挠无法施工或公开选取单位要求除外)。

  招选范围:详见本工程施工图(工程量清单总说明中有特别说明的除外)。

  选取方式:公开选取

  建设地点:台山市工业新城西组团

  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3.参选人资格要求

  3.1参选人须具备以下的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3.2参选人拟派驻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二级建造师的资格证书,且建造师必须持有对应行政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资格(二级建造师必须在广东省内注册),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本次公开选取不接受 联合体参选;

  3.4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规定,省外企业需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并在参选资料中提供企业基本信息、资质情况和驻粤技术管理人员情况信息(网上公开信息打印件)以备审查。

  3.5根据《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江门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办法(试行)》(江建〔2017〕477号)的相关规定,参选人须是被列入“江门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信息系统”信用等级为C级或以上的企业。

  3.6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等资质管理“放管服”改革试点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建规范〔2018〕7号)》的相关规定,参选人须取得广东省资质许可,诚信守法,三年内无发生过质量安全事故、三年内无不良行为记录、具有相应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

  3.7施工单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不能参与报名:

  a、凡已承接台山市工业新城管理委员会下属公司的非公开招标工程(包括公开选取工程)施工但未竣工验收的单位,不得参与本次公开选取。

  b、参与工程建设项目公开选取的不同施工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为同一人的。

  c、施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与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有配偶、直系血亲(含拟制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

  d、参选人中选后有弃权行为,参选人将被列入台山工业新城黑名单范围,后续将无法参与工业新城管辖下所有工程的公开选取活动。

  4.参选报名

  4.1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0年 7 月  29 日 8时30分至2020年 8 月 3 日17 时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在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逾期不予受理。网上报名:各参选人将报名所需资料原件扫描上传到邮箱:  taishanguotou@163.com 。

  4.2参选人报名所需资料:

  a、营业执照;

  b、资质证书;

  c、安全生产许可证;

  d、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e、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及近三个月社保明细证明;

  f、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非本人)、项目被授权人联系电话;

  4.3资料格式要求:

  报名所需全部资料按上述次序做成一个PDF格式文件,文件以投标单位全称命名,不符合格式要求视为主动放弃参选权。

  5.评选时间与公开选取办法

  5.1于2020年 8 月 7  日15时30分在台山工业新城管理委员会大楼316室公开选取。

  5.2选取办法: 随机抽取第一、第二、第三中选候选单位。

  6.参选单位须知

  6.1参选单位须于2020年 8  月  3  日  17 时 30  分前(以参选保证金银行成功缴纳的到账回执为准)缴纳参选保证金 55000  元,缴纳参选保证金只接受参选单位基本账户银行转帐。中选候选单位情况公示完毕后7个工作日内退还参选保证金。

  参选保证金缴纳账户:

  名  称:台山市城乡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账  号:44001670867053002896

  开户行:建行台山城东支行

  6.2第一中选候选单位须在接中选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携带报名所需资料原件和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备案)到台山工业新城管理委员会大楼314室现场办理中选核查手续,逾期按弃权处理,取消第一中选资格,由第二中选候选单位替代,依此类推。不退还弃权单位的参选保证金。

  6.3中选单位在接到《中选通知书》后,7个工作日内须与公开选取单位签订施工合同,逾期按弃权处理。

  6.4弃权的中选候选单位,不退还参选保证金。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选公告同时在台山政府网//www.magnetkurs.com/、台山工业新城网//www.magnetkurs.com/gyxc/index.shtml上发布。

  8.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台山市城乡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       李先生               

  电话:       0750-5589375        


  台山市城乡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2020年7 月28日

附件:西组团迁坟安置地水土保持工程.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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