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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山市东坑合和村进村道路排水涵工程施工单位公开选取公告
  • 2019-12-11 20:58:47
  • 来源: 本网
  • 发布机构:台山市工业新城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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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开选取条件


台山市东坑合和村进村道路排水涵工程,项目业主为台山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施工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单位进行公开选取。

项目概况与公开选取范围

建设规模:新建过水箱涵长19米,宽4米,高3米;新建宽6米的混凝土连接路面;河道清淤169米。

建安工程费: 447867.91

总工期:  60个日历天(工期一律不顺延,村民阻挠无法施工或建设单位要求除外)

选取范围: 详见本工程施工图(工程量清单总说明中有特别说明的除外)

公开选取方式:随机抽取

建设地点:台山市东坑合和村

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公开选取内容:台山市东坑合和村进村道路排水涵工程施工单位

参选择人资格要求

3.1本次公开选取要求参选人须具备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水利工程)专业、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参选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二级的资质证书,且建造师必须持有对应行政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资格(二级建造师必须在广东省内注册),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公开选取不接受 联合体参选;

3.3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规定,省外企业需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并在参选资料中提供企业基本信息、资质情况和驻粤技术管理人员情况信息(网上公开信息打印件)以备审查。

3.4根据《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江门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办法(试行)》(江建〔2017〕477号)的相关规定,参选人须是被列入“江门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信息系统”信用等级为C级或以上的企业。

3.5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等资质管理“放管服”改革试点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建规范〔2018〕7号)》的相关规定,取得广东省资质许可,诚信守法,三年内无发生过质量安全事故、三年内无不良行为记录、具有相应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

3.6严格按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进行施工,如未按要求落实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安全文明施工费按落实情况经项目业主、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现场签认支付。

4.参选报名

4.1凡有意参加公开选取者,请于2019 12 12 8 时 30 分2019  12 16 17 时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台山市水步镇龙山路台山工业新城管理委员会大楼314室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4.2参选人报名所需资料复印件(原件备查):

a、营业执照

b、资质证书

c、安全生产许可证

d、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e、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非本人)。

5.参选人资质情形的确定

本项目只允许施工专业资质企业参选。

6. 公开选取时间与公开选取办法

6.1于2019年12 17 1530在台山工业新城管理委员会大楼316室公开选取。

6.2选取办法: 随机抽取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台山政府网//www.magnetkurs.com/、台山工业新城网//www.magnetkurs.com/gyxc/index.shtml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台山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联系人:       刘先生               

电  话:    0750-5589375            

                                                             2019年 12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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