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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山市广海港二期工程(复工)港池航道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评审前公示
  • 2024-07-11 16:47:02
  • 来源: 台山市自然资源局
  • 发布机构:台山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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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1号)要求,现将台山市广海港二期工程(复工)港池航道海域使用论证报告有关信息向公众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公示期限内,单位和个人可通过书信、传真等方式对该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要求提供详细联系方式并签署本人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

项目名称:台山市广海港二期工程(复工)港池航道

海域使用申请人江门广海湾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编制主体:中国科学院南海海洋研究所

  论证报告名称:台山市广海港二期工程(复工)港池航道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

  公示时间:2024711日至2024724

  意见接收单位:台山市自然资源局海域海岛管理股

  联系地址:广东省台山市台城街道办事处龙华里34

  联系人:李小姐

  联系电话:0750-5585361

  传真:0750-5663093

  邮箱:tsszrzyj@jiangmen.gov.cn


附件:

附件1:台山市广海港二期工程(复工)港池航道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公示稿).pdf

附件2:海域使用论证报告公示承诺书.pdf




台山市自然资源局

2024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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