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 市自然资源局 ”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

继续访问放弃

您现在的位置 :
都斛镇米蚬增养殖一号场等2宗养殖用海项目续期批复的公告
  • 2024-01-12 16:10:00
  • 来源: 本网
  • 发布机构:本网
  • 【字体:    

 

 

都斛镇米蚬增养殖一号场等2宗养殖用海项目续期批复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广东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海域使用权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都斛镇米蚬增养殖一号场等2宗养殖用海项目续期已经获得市政府审批,予以批复。现公告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海域     使用人

位  置

面积

(公顷)

用海方式

批复      时间

续期用海期限

备注

1

都斛镇米蚬增养殖一号场

台山市都斛镇经济发展总公司

位于台山市都斛镇独崖岛东北方向0.45km海域

46.9992

开放式养殖
(底播养殖)

2024年1月10日

2024年1月19日至2029年1月18日

用海方式、用海界址、用海面积不变

2

都斛镇米蚬增养殖二号场

台山市都斛镇海洋经济发展公司

位于台山市都斛镇崖山对开0.7km附近海域

46.5102

开放式养殖
(底播养殖)

2024年1月10日

2024年1月19日至2029年1月18日

用海方式、用海界址、用海面积不变

海域使用权人应在收到本批复之日起两个月内,按照海域使用金缴纳通知书要求缴纳海域使用金,凭海域使用金缴纳收据,到我局办理海域使用权登记手续,领取不动产权证书。逾期未缴纳海域使用金或未办理登记手续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海域使用权人应按照批准用海的用途和范围合理使用海域,用海过程中应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同时,避免影响其他正常的用海活动用海期间应接受海洋行政执法部门监督管理。

海域使用权人应不得擅自改变经批准的海域用途,确需改变的,应当依据《广东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进行重新报批。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第二十九条:海域使用权期满,未申请续期或者申请续期未获批准的,海域使用权终止。海域使用权终止后,原海域使用权人应当拆除可能造成海洋环境污染或者影响其他用海项目的用海设施和构筑物。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等规定,请向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台山分局(联系电话:0750-5577144)咨询、办理环境影响评价。

六、为确保过往船舶航行安全和养殖作业安全,海域使用权人在进行养殖作业前,须在使用海域范围边线设置海区水上助航标志,标识养殖用海作业范围。    

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二十条有关规定,应当根据情况配备防止船舶碰撞的设施、设备,向海事部门(联系电话:0750-3410101-874)咨询。

八、请海域使用权人到台山市农业农村局(联系电话:0750-5582424)咨询办理水域滩涂养殖证相关事宜。

海域使用权人与台山市自然资源局联系,按要求办理缴款手续,确保海域使用金及时足额缴纳。

十、海域使用权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之日起发生效力,依法取得海域使用权后方可使用海域。

 

 

台山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1月12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版权声明: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台山政府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复制或转载。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本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传播更多的信息,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本网不承担此类稿件侵权行为的连带责任。如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速与本网取得联系。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联系方式:0750-5524538邮件:ts686@126.com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