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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遗失声明
台不动产(登记)公字〔2023〕第 825 号
台城镇三台路2号二楼的权利人梁健豪(JOE HAO LIANG)、陈炳珲(曾用名:陈炳珲)因保管不善,将证号为粤房地共证字第C0444158号、粤房地证字第C2562994号的房地产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权属证件作废。
特此声明。
台山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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