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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台山市海洋与渔业局部门决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1、部门机构设置
(1)内设机构:办公室、计划财务股、资源环境管理股、海域和海岛管理股、渔业与远洋捕捞股。
(2)直属行政执法机构:广东省渔政总队台山大队。
2、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江门市有关海洋与渔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并监督实施海洋事业产业发展规划和管理办法。
(2)监督管理国家和省、江门市授权的海域使用,协调各部门、各行业的海洋开发活动,核准海洋、海岸带的涉海工程项目的有关工作。
(3)拟订海岛保护与开发规划,并监督实施。
(4)负责海洋环境保护的管理工作,组织海洋资源环境的调查、监视和评价。
(5)依法实施辖区内的海域巡航、监视、监督管理、查处违法违规活动。
(6)指导深海和远洋渔业开发、渔业产业结构调整,组织实施伏季休渔制度;指导渔港、水产品市场和渔港基础设施的规划和建设;组织开展水产品和安全认证,负责水产品养殖环节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7)研究拟订海洋与渔业发展的科学技术进步措施。
(8)负责海洋与渔业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三)决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二)人员构成情况
1、部门本部:
(1)核定行政编制18名。实有人员:18人,其中行政人员17人,工勤人员1人。
(2)退休人员:41人,财政供养遗属人员10人。
(3)临工2人。
2、下属单位:
(1)台山市海域测绘所
财政补助一类事业编制单位,核定编制2名。实有人员3人,其中:在职人员2人,临工1人。
(2)广东省水产养殖技术推广总站台山分站
财政补助一类事业编制单位,核定编制6名。实有人员4人,其中:在职人员1人,临工3人。
1、认真执行部门预算,量入为出,基本实现收支平衡。
2、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加大行事收费力度,克服困难,确保完成行事收费任务。
3、积极配合市政府有关广海湾隋性物料填海、国华台电二期及以台山核电北线等重大用海项目工程,联合渔政海监部门,实施川岛、镇海湾等海域整治,打击非法违法用海行为。完成5个海洋生态修复项目工程的勘测、设计,以及下川岛综合整治修复项目的前期工作。
4、落实伏季休渔制度,切实抓好海平面变化调查、渔业资源动态、飞沙滩海水浴场等方面的定点定期监测、入海排污口普查,以及海洋宣传日、海洋防灾减灾宣传等工作。
5、建设台山市渔业通信指挥平台,实时掌握渔船动态。实施渔业安全生产演练、培训,确保全市渔业生产无重大事故发生。
6、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监测,特别是强化对产地水产品药残、水产苗种药残,海区增养殖贝类风险、养殖投入品例行的监控监测,快速检测、应急机动抽样等方面的手段,确保台山36万亩水产养殖基地和水产品无出现产品质量重大事故。
7、加强渔港维护和建设,确保重点港口码头畅通,促进渔业经济发展。
8、加快推进绿色无公害产品示范场认证工作,打造1个台山鳗鱼国家地理标志,巩固已通过无公害产品产地认证基地的成果。
9、加强南沙渔业生产管理,促进南沙渔业健康发展,坚定维护祖国南沙领海权益。
二、收入决算说明
2014年收入决算---1864.1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64.11万元。
三、支出决算说明
2014年支出决算—3914.0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3914.02万元。
2014年财政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基本支出—361.91万元,占--9%,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57.4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7.5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76.96万元;项目支出决算—3552.11万元,占--91%,主要支出项目有:农林水支出—3130.51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39.60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282万元。
四、“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201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共51.9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3.66万元,公务车保有量7辆,全年运行维护费支出33.66万元,平均每辆4.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13年相比增加0.53万元,因部分车辆接近报废年限,维修费增加。
2.公务接待费支出18.28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106批次,2886人次,主要用于业务工作接待开支。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勤俭节约,公务接待费与2013年相比减少8.28万元。
台山市海洋与渔业局2014年部门决算公开表详见附件UploadFiles/201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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