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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台山市台城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建设用地规模置换方案》的公告
为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加强基本农田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规定的通知》(粤府办〔2013〕3号)及《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规定〉、〈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管理规定〉相关配套文件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3〕83号)等有关文件要求,因台城街道社会经济建设的迫切需要,我局按要求编制了《台山市台城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建设用地规模置换方案》,并经江门市国土资源局批准。
一、批准文件及文号
《关于对台山市台城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建设用地规模置换方案的批复》(江国土资(规保)字〔2018〕630号)
二、批准时间
2018年6月22日
三、方案情况
本次建设用地规模置换方案拟将位于北坑、东坑、南坑、石花、香雁湖、大亨、长岭等村委会,面积合计32.3982公顷交通水利用地及其他建设用地的用地调整为城镇建设用地(涉及地块为TR01-TR09)。
调整前,调入地块其规划用途为交通水利用地及其他建设用地;调整后,调入地块其规划用途调整为城镇建设用地区。
为保证台城街道建设用地总规模不变,建设用地规模置换方案拟将位于台城街道的上朗社区和廛溪、香雁湖、礼边、横湖等村委会,面积合计32.3982公顷的规划城乡建设用地调整为交通水利用地及其他建设用地(涉及地块为TC01-TC09)。调整前,调出地块其规划用途为城镇建设用地区;调整后,调出地块其规划用途调整为交通水利用地及其他建设用地。
本次建设用地规模置换未突破上级土地规划确定的台城街道建设用地总规模、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等调控指标。
特此公告。
台山市国土资源局
2018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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