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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置土地调查通知书-大江镇江新高铜线开发区11号之二
  • 2023-05-26 11:18:52
  • 来源: 本网
  • 发布机构:本网
  • 【字体:    

台自然资(利用)字〔202369

 

闲置土地调查通知书

 

台山市大江镇新大塘村委会棠棣经济合作社:

你社于2015年6月8日依法取得台山市大江镇江新高铜线开发区11号之二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编号为440781-2015-0013,土地面积为546.66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其他商服用地。经核查,该宗土地至今没有动工开发建设

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第53号令)第二条的规定,上述宗地存在未按规定要求使用土地的情况,涉嫌构成闲置土地。我局依法对上述宗地进行调查,请你接受调查,自本通知书送达之日起30日内,向我局提供以下材料:

(一)土地权利证明文件;

(二)宗地是否闲置的原因说明及辅证材料;

(三)其他

应对上述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本调查将作为闲置土地认定的重要依据。逾期不提供上述材料,我局将根据其他调查材料进行闲置土地认定。

特此通知。

 

台山市自然资源局

20233月30日

 

联系人:谭文晖,联系电话:0750-5667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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