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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置土地调查通知书-芳村房地产147
  • 2021-06-21 15:04:00
  • 来源: 本网
  • 发布机构: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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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自然资(利用)字〔2021147

闲置土地调查通知书

广州市芳村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

你公司于2001年依法取得台山市下川镇王府洲旅游区09-1-D号地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证号为台国用(2001)第01928号,土地面积为1302平方米,土地用途为旅游业经核查,该宗土地至今没有动工开发建设。

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第53号令)第二条的规定,上述宗地存在未按规定要求使用土地的情况,涉嫌构成闲置土地。我局依法对上述宗地进行调查,请你公司接受调查,自本通知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我局提供以下材料:

(一)土地权利证明文件;

(二)宗地是否闲置的原因说明及辅证材料;

(三)其他

你公司应对上述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本调查将作为闲置土地认定的重要依据。逾期不提供上述材料,我局将根据其他调查材料进行闲置土地认定。

特此通知。

台山市自然资源局

20214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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