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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置土地认定告知书--台自然资(利用)字〔2021〕305号
  • 2021-06-15 17:23:19
  • 来源: 本网
  • 发布机构: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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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置土地认定告知书

台自然资(利用)字2021〕305号

广东特一海力药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于2018年与我局签订台山市水步镇振兴路21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为440781-2018-000015土地面积为70363.09平方米,用途为工业用地经核查,上述宗地存在未按规定要求使用土地的情况,涉嫌构成闲置土地

我局于2020年9月22日已向你公司送达了《闲置土地调查通知书》(文号:台自然资(利用)字2020〕231号)。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的规定和相关单位意见,我局拟认定上述宗地为闲置土地,闲置原因为:自身原因,拟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置。

如有异议,你公司接到本认定书5个工作日内可向我局提出申辩或听证,我局将依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依法组织听证。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申辩或听证。


台山市自然资源局

20216月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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