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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规定的通知》(粤府办〔2013〕3号)及《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规定〉、〈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管理规定〉相关配套文件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3〕83号)等有关文件要求,因大湾区农产品交易流通中心建设的需要,我局编制了《台山市白沙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建设用地规模置换方案(新三八村)》,并经江门市自然资源局批准。
一、批准文件及文号
《江门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台山市白沙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建设用地规模置换方案(新三八村)的批复》(江自然资[2020]969号)
二、批准时间
2020年12月15日
三、方案情况
本次建设用地规模置换方案拟将位于白沙镇新三八村,面积合计8.4462公顷的农用地调整为城乡建设用地(涉及地块为TR01-TR03)。
调整前,调入地块的规划用途为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调整后,调入地块的规划用途调整为城乡建设用地。
为保证台山市建设用地总规模不变,建设用地规模置换方案拟将位于白沙镇的新三八村、里边村,面积合计8.4462公顷的规划城乡建设用地调整为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涉及地块为TC01-TC04)。
本次建设用地规模置换未突破上级土地规划确定的台山市建设用地总规模、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等调控指标。
特此公告。
附图:1.台山市白沙镇调入地块土地利用规划图(调整前)
2.台山市白沙镇调入地块土地利用规划图(调整后)
3.台山市白沙镇调出地块土地利用规划图(调整前)
4.台山市白沙镇调出地块土地利用规划图(调整后)
台山市自然资源局
2020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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