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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台山市土地整治专家库
更新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各研究机构,各院校,企业:
为加强我市土地整治专家管理和专家库建设,更好地发挥各类专家在我市土地整治管理和科学决策过程中的“智囊团”作用,我局将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征选各领域专家,并对我市土地整治专家库专家信息进行更新,具体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各科研院所、企业、行业组织、政府有关部门、行业管理部门、学校及从事各类专业活动的专家。
从事领域包含:土地规划、区域规划、土地管理、土地整治、地理信息、测绘、农业、林业、交通、水利、生态环境、园林园艺、地质矿产、土壤、工程造价、工程技术、基建财会、预算、会计、审计、经济等相关领域。
二、资格条件
参照《广东省国土资源厅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粤国土资科教发〔2012〕218号),应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遵纪守法;
2.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工作认真负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精通专业业务,熟悉行业情况,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3年,并具有中级职称或具有同等专业水平和较丰富的实践经验;
4.身体健康;
5.在职或退休、离职后3年内的国家公务员、招标投标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不得选为专家库成员,总工程师、总规划师等专业技术性领导岗位除外;
6.不谋私利、廉洁自律,遵守纪律、保守秘密、服从管理、自觉接受监督;
7.熟悉国土资源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标准,熟悉掌握国土资源工程技术和较丰富的土地整治实践经验,能胜任评审工作。
三、申报人应提供以下材料:
1.台山市土地整治专家库专家申报表(见附件);
2.学历(学位)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
3.个人研究或工作经历简况;
4.身份证复印件;
5.本人所在单位或行业组织出具的推荐意见。
三、报名方式
1.申报人填写《台山市土地整治专家库申报表》并提供第三条所要求的材料,报本人所在单位或行业组织审核,并由本人所在单位提出推荐意见;
2.申报人材料经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报我局审定;
3.我局对申报人的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后由我局提出入选专家库人员名单;
4.入选专家库名单在我局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经同意后作为我市土地整治专家库专家登记入库。
四、报名时间
报名截止时间为:2019年6月7日。
(联系人及电话:李剑达 0750-5679308;电子邮箱:472499031@qq.com)
台山市自然资源局
2019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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