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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台山市大江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 调整方案》的公告
为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规定的通知》(粤府办〔2013〕3号)及《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规定〉、〈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管理规定〉相关配套文件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3〕83号)等有关文件要求,因大江镇社会经济建设的迫切需要,我局按要求编制了《台山市大江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调整方案》,并经江门市国土资源局批准。
一、批准文号
《关于对<台山市大江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调整方案>》(江国土资(规保)字〔2014〕564号)
二、批准时间
2014年7月4日
三、方案情况
《台山市大江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调整方案》涉及7个地块,面积合计16.7280公顷,这些用地在原土地规划中规划为交通水利用地及其他建设用地,未规划为城乡建设用地,方案拟将这7个地块修改为城乡建设用地。为确保大江镇城乡建设用地 规模保持不变,方案拟将位于大江镇新大江村委会和里坳村委会的3个地块,面积合计16.7280公顷的规划城乡建设用地修改为交通水利用地及其他建设用地。
特此公告
台山市国土资源局
2014年7月10日
附件:
台山市大江镇调出地块土地利用规划图(调整前)
台山市大江镇调出地块土地利用规划图(调整后)
台山市大江镇调入地块土地利用规划图(调整前)
台山市大江镇调入地块土地利用规划图(调整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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