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 市自然资源局 ”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

继续访问放弃

您现在的位置 :
关于《台山市赤溪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调整方案(台山核电厂项目)的公告
  • 2014-04-08 01:01:50
  • 来源: tsgt
  • 发布机构:tsgt
  • 【字体:    

 

 

 

关于《台山市赤溪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调整方案(台山核电厂项目)的公告

 

为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加强基本农田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规定的通知》(粤府办〔20133号)及《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规定〉、〈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管理规定〉相关配套文件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383号)等有关文件要求,因台山核电厂项目的迫切需要,我局按要求编制了《台山市赤溪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调整方案(台山核电厂项目)》,并经江门市国土资源局批准。

    一、批准文号

《关于对<台山市赤溪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调整方案(台山核电厂项目)>》(江国土资(规保)字〔2014314号)

二、批准时间

201441

三、方案情况

调入地块TR15TR16TR17TR18TR19TR20位于赤溪镇曹冲村、赤溪镇林场和赤溪镇政府,涉及有条件建设区的面积为 9.7816公顷(146.72亩)。本方案将该范围调整为城乡建设用地,并划入土地利用分区的城镇建设用地和土地利用管制分区的允许建设区范围内。调入地块TR01TR02TR03TR04TR05TR06TR07TR08TR09TR10TR11TR12TR13TR14 TR16TR17TR18TR21TR22TR23TR24位于赤溪镇铜鼓村委会、曹冲村委会。根据《台山市赤溪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该地块涉及交通水利用地0.1025公顷(1.54亩)、其他建设用地面积为16.4642公顷(246.96亩)。本方案将该交通水利用地及其他建设用地调整为城乡建设用地,并划入土地利用分区的城镇建设用地区和土地利用管制分区的允许建设区范围内。

调出地块TC01TC02位于赤溪镇铜鼓村,原规划用途分类为城乡建设用地。本方案拟将TC019.7816公顷(146.72亩)恢复为原地类,并划入土地利用管制分区的有条件建设区范围内。其余TC01TC0216.5667公顷(248.50亩)从城镇建设用地调整为交通水利用地(0.1025公顷)及其他建设用地(16.4642公顷),并从允许建设区调整为限制建设区。

特此公告

 

台山市国土资源局

                                    2014年4月4

附件:

台山市赤溪镇调出地块土地利用规划图(调整前)—TC01TC02

台山市赤溪镇调出地块土地利用规划图(调整后)—TC01TC02

台山市赤溪镇调入地块土地利用规划图(调整前)—TR01TR14TR21TR24

台山市赤溪镇调入地块土地利用规划图(调整前)—TR15TR18

台山市赤溪镇调入地块土地利用规划图(调整前)—TR19TR20

台山市赤溪镇调入地块土地利用规划图(调整后)—TR01TR14TR21TR24

台山市赤溪镇调入地块土地利用规划图(调整后)—TR15TR18

台山市赤溪镇调入地块土地利用规划图(调整后)—TR19TR20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版权声明: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台山政府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复制或转载。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本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传播更多的信息,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本网不承担此类稿件侵权行为的连带责任。如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速与本网取得联系。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联系方式:0750-5524538邮件:ts686@126.com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