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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山市海洋与渔业局2015年工作总结及2016年工作设想
  • 2016-03-25 09:54:49
  • 来源: 台山政府网
  • 发布机构:台山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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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15年工作总结
2015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海洋与渔业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围绕党的十八大关于建设海洋强国的精神,团结和带领海洋与渔业系统干部群众,认真落实“三严三实”要求强化举措、攻坚克难、实干苦干,全市海洋与渔业工作取得一定的成效预计全年海洋经济总产值达253.1亿元,同比减少14.6%。其中滨海电力和海水利用业产值91亿元,同比减少;水产品总产量达38.8万吨,同比增长1.5%;水产品总产值63.89亿元,同比增长1.3%。回顾年来,我们主要做好如下几项工作:
(一)强化海洋综合管理,服务海洋经济发展
1.积极跟踪协调市重大项目用海工作围绕市海洋经济建设,我局把跟踪服务好重大项目用海作为海洋管理工作的重要任务积极配合市委、市政府做好全市项目用海的跟进工作,从海域使用论证、协助办理报批、征用海域补偿以及调解用海纠纷等方面进行跟踪协调和指导。一是继续推进香港惰性拆建物料台山处置工程的实施。全年共接收香港惰性拆建物料1308万吨,堆填陆域面积1030亩;累计接收香港惰性拆建物料8673万吨,累计填出陆域面积11240多亩。二是完成广海湾烽火角出海口沿岸海域清淤整治及生态修复、无居民海岛坪洲、黄麖洲生态修复等工程设计、立项等前期工作三是完成下川岛综合整治修复项目--独湾码头防波堤工程的项目立项、设计、海域使用证申报等前期工作,正待招标施工。推进海岛微电网新技术工程,积极向上申报台山市漭洲岛可再生能源微电网项目,力争解决海岛电力供应问题。
2.提升海域与海岛综合管理水平。一是抓好海域使用管理、海域使用证年度审核及征收海域使用金工作。在受理用海申请、审查、公示、报批等方面,严格遵循海洋法律法规,把好海域使用审查关,全年审证46本,面积807.8公顷,共征收海域使用金1091820.5元。二是依法打击违法养殖用海行为。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我局联合相关部门及镇政府成立整治小组,对广海湾惰性物料处置区的违法养殖用海进行联动综合整治,通过前期调查摸底,掌握养殖户基本情况,并依法发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和《依法用海告知书》。8月,整治小组出动执法人员480多人,执法船艇12艘,清拆蚝排、蚝桩、蚝柱及定置网具等非法养殖设施700多亩,恢复了海域原貌,顺利完成市政府年度倒逼任务。三是加强海岛保护利用。对无居民海岛鱼塘洲违法开发利用一案,我局多次对用岛单位宣传解释国家海岛保护法,告知停止施工及相关运营活动,于12月对其行政处罚推动养殖用海市场化配置工作。我局到汕头、汕尾和惠州等地调研借鉴养殖用海市场化配置方面的经验,在调查摸清传统养殖区基础上,制订了初步工作方案,为下一步开展工作打好基础。
(二)优化渔业产业结构,促进渔业多元化发展
1.狠抓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为保障水产品质量安全,我局制订了《2015年台山市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控计划》、《2015年台山市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和《台山市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大水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抽检和执法力度,深入检查重点区域的苗种场、无公害水产品养殖基地、出口水产品养殖基地、大宗主导水产品养殖区以及生产的鳗鱼、对虾、四大家鱼等水产品,全年出动执法人员748人次,检查149个场262个样品,其中:种苗样品16个,成品鱼102个,海水贝类144个,检测合格率为99%,未发现水产品生产过程有违法违规行为。全年未发生一宗水产品质量安全事故,保障了人民群众的水产品食品健康安全。
2.强化水产养殖的追溯管理。为塑造水产品行业诚信体系,我局与养殖企业签订了《水产种苗安全生产承诺书》,确保持证生产、亮证经营,不使用违禁渔药,并引导企业做好水产养殖信息标识。今年,我市共有10多个养殖场按要求做好追溯试点工作。
3.积极引导渔业组织协会的发展近年来,我市已成立7个海洋渔业专业合作社,在我局指导协助下,进一步壮大了我市海洋捕捞和示范养殖的发展,带动渔民群众走合作化、规范化、专业化、生产致富的发展道路。今年,鲲鹏永润海洋渔业专业合作社和盛和渔业专业合作社被江门市海洋与渔业局评为“市级渔业专业合作社示范社”。
4.推进渔船更新改造工程充分发挥海洋渔业专业合作社和协会的作用,鼓励和引导渔民建造大马力、抗强风、高效益的钢质大渔船,发展闯深海捕捞。今年以来,共完成6艘南沙钢质渔船的更新改造和12艘残旧木质渔船的改造,超额完成市政府年度倒逼任务。
(三)加强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促进海洋与渔业可持续发展。
1.做好海洋资源环境监测工作。2015,我局配合江门市海洋与渔业环境监测站完成近岸海域水质质量监测站位17个,近岸海域沉积物监测站位3个,海水浴场环境测报预报站位3个,海水增养殖区环境监测站位5个,中华白海豚自然保护区环境监测站位7个,上下川岛中国龙虾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生态环境监测站位8个,渔业养殖环境监测站位3个,陆源入海排污口监测站位1个,主要河流渔业水域环境质量站位2个等环境质量监测工作。
2.做好上川飞沙滩、下川王府洲海水浴场的测报工作。坚持做到早与上级联系沟通、早进行仪器设置检测、早与协作单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海水浴场监测预报工作顺利开展。
3.做好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增殖放流工作。6月底,我局在广海湾海域实施2015年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增殖放流工作,完成放流斑节对虾苗3439万尾,黄鳍鲷鱼15万尾,黑鲷鱼苗32万尾,为保护渔业资源维护海洋生态环境发挥重要作用。
4.加强海洋自然保护区和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我局加强乌猪岛市级海洋特别保护区的执法管理,并配合江门做好大襟岛中华白海豚保护区管理;以“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活动为契机,全年开展保护执法宣传10次,检查餐馆52间、水产品交易场所21场次。
(四)全面夯实渔业安全生产基础,着力构建平安渔业
1.广泛开展渔业安全生产宣传培训。为提高广大渔民群众和船东船长的安全意识,今年来,我局在各渔村、渔港开展多次大型宣传活动,张贴标语、海报240多张,悬挂横幅78条,发放安全生产宣传手册3500多份;制订了《台山市2015年渔业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应急演练计划》,开展安全生产培训班11期职务船员培训班4应急演练10期,培训3000多人次切实提高了基层干部和群众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
2.细化渔船安全生产监管模式一是落实船东的主体责任对每艘渔船建立该船台风防御预案,签订安全生产承诺书,明确船东、船长责任和船员职责。二是推进渔船安全网格化管理。我局指导全市15个渔业村建立健全渔业管理基层组织,通过制订各项管理制度和落实村级领导责任,进一步细化了渔业安全管理职责,确保防台期间渔船都有专人跟踪15个村委会覆盖渔船2411艘,占全市渔船总数的74%,大大提高了我市渔船安全管理工作的效率。三是严格抓好船检工作。全年共检验渔船634,发出整改通知书186份,配备救生衣126件,灭火器93支,救生圈55个,各类通信设备156件,整改救生筏(浮)安装不规范113个在实施检验的过程中严格做到100%登船检验,100%专人跟踪落实整改,确保渔船合格安全。四是加强渔船的监控管理以渔船监控指挥中心为根据点,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对全市81重点渔船以及60匹以上渔船实施监控,进一步提升渔船信息化管理水平
3.加强渔港的建设管理。一是积极推进渔港与避风锚地升级改造。按照市政府倒逼任务要求,今年初,广海二类渔港维修工程前期项目申报工作已基本完成,原计划年底前开工建设,后因申报省现代渔港建设项目而重新规划;沙堤渔港申报国家中心渔港、横山渔港申报国家一级渔港均已完成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并经江门市政府上报省海洋渔业局烽火角避风锚地完成前期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并经积极争取最终被纳入省建设现代渔港项目,获安排竞争性补助资金6000万元加强渔港的日常安全监督检查,对渔港实行“一日一巡查、每周一抽检、每月大检查”的工作制度还利用节假日及休渔期渔船集中的契机,加强对各渔港及停泊区的检查,年共检查渔船1800余艘,排查出安全隐患246起,发出整改通知书246全部落实整改。积极探索渔船分区停泊管理,健全渔港消防管理制度。在沙堤渔港划分5个停泊区,对本市、外市、港澳流动、油料补给船和机械维修等不同类型渔船区分停泊;设置7个走火通道指示牌,解决横山渔港港池拥挤现状四是加强渔港消防设施管理检查。落实每周1次消防设施检查,定期联合公安边防、镇村等部门开展安全消防检查;完善渔港重点区域强化消防设施配备,安装一批消防水泵、灭火器、汽油水泵机等设备,尤其是在横山渔港建设加压房,更换消防栓管路、接口,解决渔港水压不足的问题。
(五)全面提升综合执法水平,树立海洋渔业服务管理新形象。
1.大海洋渔业监察执法力度。一是落实海监“三巡”制度,多次到沿海镇、村开展海洋法律法规宣传工作,深入检查用海项目,打击破坏海洋资源等违法行为。全年出动执法人员420多人次,海监巡查车、船艇154辆(艘)次,对全市所有工程用海项目检查覆盖率100%,检查用海项目70多宗,查处违法用海、盗采海洋资源3宗,其中结案2宗,罚款97.39万元。二是加强海岛保护管理,巡查全市海岛405个(次)查获1宗违法开发利用无居民海岛鱼塘洲的案件,预计年底结案。
2.加强渔业生产执法管理。一是加强渔船伏季休渔管理。我局认真落实伏季休渔各项措施,加大宣传力度,确保全市344艘休渔船做到“船进港、网封存、证集中”管理,保护了近海渔业资源。二是加大对海上违规作业生产的执法力度。我局采取个别和联合行动日常巡航突击检查相结合的方式,严厉打击电、毒、炸以及各类违规捕捞生产行为,全年查处了128艘改变主机功率、违规在禁渔区内双拖作业、无证非法生产等违法行为,共罚款168.7万元,维护正常渔业生产秩序。三是推进“船证不符”专项整治工作。根据省海洋与渔业局工作要求,结合推进渔船信息化管理工作,我局在全市范围内广泛开展宣传动员,共收到965份“船证不符”整治申请表,下一步进行核查核实,争取在2016年2月按时完成任务。
3.抓好创建川岛示范中队工作。为更好地贯彻落实省、江门海洋与渔业局加强基层队伍建设的要求强化“务实、规范、服务”的工作理念,我局把川岛渔政中队作为创建试点,通过梳理基层中队职能,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执法水平、监督体系,努力塑造依法行政的良好形象。今年来,川岛中队已完成办公楼改造工程,并配齐电脑、复印机等办公设备,项目进入验收结算阶段,为提高全市海洋渔业综合执法水平打下坚实的基础。
(六)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树立执政为民新形象
我局认真落实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工作理念,在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方面做到讲文明、讲廉洁、讲效率、讲质量,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一是积极组织党员开展结对帮扶、走访慰问等活动,深入做好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对我局“干部下基层”联系点、扶贫双到点开展走访慰问活动5次,帮扶6户贫困户,支持资金2.1万元,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二是推进渔船柴油补贴工作,核定我市2013年度柴油补贴发放对象渔船为2635艘,补助资金20162.8868万元,于8月初完成发放工作。三是筑好渔业互保屏障,全年有865艘渔船和5716名渔民参保,对稳定渔业生产、保障渔民生产生活有着重要意义
一年来,虽然我们的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海洋开发潜力和优势还未充分发挥,渔船安全管理存在隐患,渔业基础设施滞后,海洋业仍处于初级开发阶段,海洋高新技术、新兴产业比重小,海洋科技总体水平不高,综合竞争力不强。
二、2016年工作设想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三严三实”要求,紧紧把握《广东海洋经济综合试验区发展规划》上升为国家战略和党的十八大关于建设海洋强国的有利契机,加强海洋综合开发和管理,加快建设具有台山特色的蓝色产业带和现代渔业,积极保护海洋资源生态环境,促进我市海洋与渔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措施
1.抓好重大项目用海的协调服务工作。积极配合台山电厂二期工程、广海湾惰性拆建物料处置区、华电LNG等项目用海的跟踪审批工作,协助跟进大广海区规划等编制工作,认真抓好我市海洋经济发展“十三五”规划的编制,用规划促进我市经济跨越式发展。
2.加强海域与海岛保护和执法管理。进一步完善海域管理,重点推动养殖用海市场化配置工作在全市铺开,通过招、拍、挂等方式出让海域使用权,实现海域资源效益最大化和效率最优化;提高办证率和海域使用金征收额,加大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和巡查执法力度,努力提高广大基层干部和沿海群众的依法用海意识,遏制违法养殖用海行为;加强海岛保护管理与整治修复,积极协助川岛镇抓好独湾码头防波堤工程建设,推进无居民海岛坪洲和黄麖洲生态修复项目,协助无居民海岛鱼塘洲争取省级部门批准开发利用,促进滨海旅游的发展。
3.推动现代渔业发展。充分发挥渔业合作社的扶持带动作用,鼓励和引导建造大功率钢质渔船,改造老旧木质渔船,组建南沙捕捞船队,发展远海捕捞。吸取“9.29”南沙渔船遇险及“10.10”菲律宾劫持渔船事件的教训,做好南沙渔船灾后复产、涉外安全培训等后续管理工作,强化渔船跟帮生产的组织纪律,促进南沙渔业生产的健康、稳步、可持续发展。进一步完善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配套体系建设,充分发挥水产品快速检测室的作用,加强监管、宣传、培训和检测等工作。
4.加大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和执法力度。积极配合上级做好海洋与渔业资源环境的调查、监控,继续做好中央渔业资源保护和转产转业补助资金增殖放流活动,抓好水生野生保护动物和海洋自然保护区的管理保护工作,严厉打击盗采海砂等破坏海洋资源的违法行为。
5.积极推进渔港与避风锚地建设。利用烽火角避风锚地纳入省现代渔港建设项目的契机,开展烽火角避风锚地规划、环评、用海等前期工作,协助广海镇做好广海渔港开工建设,协调横山渔港申报国家一级渔港、沙堤渔港申报国家中心渔港工作;进一步加强渔港清淤、消防、环保、航标等基础设施建设,计划新建2艘消防船,提升我市渔港、避风锚地的防灾能力,提升我市渔港、渔船停泊区的防灾减灾能力,为渔民群众创造良好的渔船停泊场所。
6.做好渔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抗结合”的方针,充分发挥渔船监控指挥中心的作用,做好渔船防御热带气旋工作,加大渔港内送人艇、非法载客船的整治力度,进一步规范渔船安全管理,广泛开展渔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提高渔民安全生产作业和海上救生等专业技能,进一步细化渔船网格化、信息监控等管理模式,增强渔业抵御风险的能力。
7.加大渔政海监执法力度。严格执行海监“三巡”制度,加强对重大项目的用海执法监管,加大违法开采海砂和养殖用海的打击力度,进一步规范海域使用管理;加强渔场执法,严厉打击各项违法生产行为,抓紧推进“船证不符”专项整治和清理取缔涉渔“三无”船和“绝户网”专项行动;建立海岛定期巡查机制,严厉打击违法用岛行为,开创海岛执法工作新局面。
8.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按照科学发展观和“三严三实”的要求,继续营造团结、高效、和务实的机关作风,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以服务基层、服务群众为宗旨,积极解决群众生产生活问题;坚决杜绝“中层梗阻”现象,以川岛渔政中队创建示范中队为契机,全面推进各基层中队的建设,增强干部职工的责任感、紧迫感和执行力,提升行政效能,进一步树立海洋与渔业部门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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