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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中共台山市自然资源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的通报
  • 2021-07-23 17:48:01
  • 来源: 台山政府网
  • 发布机构:台山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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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10月中旬至2021年1月中旬,市委第五巡察组对台山市自然资源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1年1月28日,市委巡察组向台山市自然资源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视,强化领导,全力推进巡察整改工作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巡察情况反馈会后,局党组书记李红晖立即组织召开专题党组会议,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有关股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明确提出要提高政治站位,把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作为当前重要的政治任务,紧抓不放;其他班子成员发挥带头示范作用,在抓好自身整改的同时,指导并督促分管股室、局属单位做好职责范围内的整改,确保整改到位。

  (二)加强督查督办,推动整改落实。严格对照巡察反馈意见,细化问题整改,实化整改措施,共梳理出50项具体整改事项,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141条整改措施,印发《关于落实市委第十一轮第五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中共台山市委第五巡察组巡察台山市自然资源局党组反馈意见整改清单》,逐条明确整改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具体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并定期督办落实整改任务。巡察反馈意见后,局党组先后召开党组会议6次,专题工作会议7次、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部署、研究和推进整改落实工作,确保问题整改情况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三)注重总结经验,建立长效机制。局党组在积极整改问题的同时,更加注重总结整改经验、制度建设和深化成果运用。巡察整改期间,紧密结合市委第五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制定《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党组全面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等3个实施方案,建立健全《党组“第一议题”学习制度》《财务管理办法》《政府采购业务管理制度》《干部出国(境)管理制度》等10项制度,其中新建立制度9项,修改完善制度1项,进一步扎紧扎牢制度的“笼子”,着力构建用制度管权、管人、管物、管事的长效机制。

  二、聚焦问题,真抓实改,从严从实抓好整改落实

  局党组紧密结合自然资源工作实际,抓住突出问题,找准焦点、找准短板,对反馈问题下大力气抓整改。目前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

  (一)对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方面的整改情况。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严不实问题。

  (1)关于党组“第一议题”学习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

  整改状态:已整改,长期性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3月15日制定《党组“第一议题”学习制度》。

  二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巡察整改期间,召开党组会议6次、中心组学习会1次、开展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第一议题12个。在每次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召开前,提前确定“第一议题”学习内容,并印发学习资料给参会人员提前自学,扎实组织开展理论学习。

  三是深入开展集中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自然资源管理的重要论述等学习研讨会7次。通过一系列的学习,局党组对新思想的把握和认识更加深入透彻,运用理论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能力明显提升。

  (2)关于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有关自然资源领域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及时不深入问题。

  整改状态:已整改,长期性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结合自然资源管理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其中内容涵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学习不少于4次,增强政治学习的实效性。

  二是进一步强化理论学习教育,党组集中学习7次,重点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自然资源领域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建设海洋强国的“蓝色信念”、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等等。

  三是局党组改变工作作风,深入基层一线开展调研指导工作16人次,注重调研成果运用,在实地调研的基础上,及时汇总梳理调研发现的问题、听到的意见,作出综合研判,切实分析透彻问题症结,提出解决问题、改进了工作的思路举措。

  (3)关于个别党组成员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马虎应付问题。

  整改状态:已整改,长期性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局党组书记对主题教育学习心得不过关的党组成员进行批评教育,并对其他领导班子进行提醒谈话。

  二是问题反馈的党组成员认识到自身的错误,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认真撰写一篇学习心得分别于2月28日、3月11日交给办公室归档。

  三是3月15日局党组再次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总结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提高落实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的认识。

  四是3月26日召开党史学习教育动员会,加强党史学习教育组织领导,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为契机,切实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终身课题,通过党史学习教育,引导全体干部职工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不断推动新时代自然资源管理工作实现更高质量发展。

  (4)关于党管意识形态领域工作薄弱问题。

  表现1:党组没有专题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

  整改状态:已整改,长期性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局党组强化政治担当,切实增强抓意识形态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视,2020年底把意识形态工作列入2021年度工作计划,与自然资源管理工作同谋划、同部署。

  二是2月1日制定《党组中心组第一季度学习计划》,将意识形态学习作为重点专题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

  三是3月15日党组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的重要论述,研究部署意识形态领域工作。

  表现2:《台山市自然资源局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内容空泛,操作性不强,未及时根据人员变动情况调整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整改状态:已整改,长期性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3月15日党组召开专题会议,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的重要论述。

  二是结合人员变动情况调整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深入剖析《意识形态责任制实施方案》存在问题,结合实际重新修订了操作性强的《台山市自然资源局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明确局班子成员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定期分析研判通报意识形态工作,把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牢牢掌握在手中。

  表现3:未建立重大舆情风险防控长效机制,对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处置不及时。

  整改状态:已整改,长期性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3月15日印发《台山市自然资源局舆情应急处置预案》,加强了舆情的预警防范和监测引导,推动重大事项科学决策。

  二是针对2017年国有建设用地补缴土地出让金工作,前期调研预判和宣传工作不足,引发大量群众聚集,造成社会不良影响一事进行反思,汲取教训,今后更加注重做好重大决策的前期调研预判和宣传工作。

  三是自然资源利用管理股分别在2月18日、3月29日组织舆情应对学习培训,提高了舆情风险应对能力。

  2.关于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弱化,贯彻落实上级部署有差距问题。

  (1)关于重点工作推进不力问题。

  表现1:2018年未按期完成市委、市政府督办重点建设项目(农村地籍调查工作),完成率为76.2%。

  整改状态:已整改。

  整改过程: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深入查摆原因:农村地籍调查工作分为简易调查法和解析法两个阶段工作,2018年8月完成简易调查法工作后开始解析法工作,解析法工作工作量巨大且复杂,测量范围广、技术要求高、工作量大等原因影响工作完成效率。

  二是3月9日我局组织召开农村地籍调查工作会议,部署农村地籍调查工作,制定加快推进农村地籍调查工作措施,明确时间节点,加快推进了工作进度。

  三是3月11日制定《台山市农村地籍调查项目(解析法)成果抽查验收方案》,农村地籍调查工作于3月29日完成项目建设并进行项目抽查验收并通过验收。

  表现2:违法养殖用海清理整治工作进展缓慢。

  整改状态:已整改,长期性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巡察反馈违法养殖用海清理整治工作进展缓慢为前期阶段进度慢,但在市政府坚强领导下,我局加快推进,各方积极协调配合,违法养殖用海清理整治工作于2020年12月18日提前完成江门市下达的目标任务,并受到江门市政府来函表扬。

  二是针对前期工作进度慢问题,海域海岛管理股于3月4日召开工作会议,深入剖析问题根源,强调今后要不断完善工作方法,加强与沿海镇沟通协调,确保重点工作按时按质完成。

  三是3月8日,分管领导与海域海岛管理股股长、市国家海域动态监视监测中心主任等3人进行提醒谈话,推进海域海岛管理工作责任落实,今后将认真履行海域监管责任,坚持抓好宣传教育和巡航执法,严厉打击新增违法养殖用海,巩固清理整治成果,推动海洋管理法制化、规范化,保障我市海洋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

  表现3:土地执法监察工作不力,部分基层所日常巡查上线率低。

  整改状态:已整改,长期性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全面对各自然资源所开展实地调查,分析巡查上线率低的原因并制定解决措施,并于3月5日指导各所完成巡查手机系统升级,指导正确操作使用巡查手机。另外3月18日转发2021年广东省自然资源在线巡查系统培训与交流会授课PPT给各所,要求各所认真学习在线巡查系统。

  二是3月24日、30日开展执法监察专项培训,通过培训学习,提高了执法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意识和工作能力水平。

  三是督促各所加强日常巡查,对各所每日上线情况进行统计通报,17个所3月份总体上线率达到93.17%。另外认真开展卫片执法工作,完成上级下发2416个图斑核查填报工作。

  四是3月29日制定《自然资源巡查工作实施办法》(初稿),但4月1日行政执法权下放至镇(街)行使,巡查实施办法将根据职能转变作出相应修改后再印发。

  表现4: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宣传不足,推进慢。

  整改状态:已整改。

  整改过程:

  一是2020年10月20日已追加印刷4万册宣传册子并由项目实施单位发放。

  二是2020年12月13日组织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登记发证业务培训班,进一步指导各自然资源所扩大“房地一体”不动产登记宣传引导力度和业务水平。

  三是3月1日召开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推进会议,部署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加快推进工作进度。

  四是3月10日约谈进度缓慢的实施单位,督促其加快进度。另外,3月23日不动产登记局局长带队到台城桂水、筋坑等村委会现场检查工作情况;3月31日,不动产登记中心具体负责该项工作人员带队检查白沙镇龚边村委会茶园村、青山村外业工作,并到赤溪镇项目部检查内业资料整理情况,针对存在问题向实施单位提出整改,并要求其他实施单位举一反三,避免出现类似问题。

  五是3月31日利用台山融媒体、台山电视台、台山发布等媒体广泛向群众宣传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营造了良好的舆论环境和工作氛围。

  表现5:闲置土地处置工作力度不大。

  整改状态:已完成阶段性整改。

  整改过程:

  一是2月24日召开关于加快闲置土地处置工作培训会议,分发《台山市闲置土地整改工作方案》至各镇(街),要求各镇(街)依时上报闲置土地整改进度。

  二是3月3日至3月11日分管副局长与自然资源利用管理股股长等人到水步、大江、四九、端芬、三合、川岛、北陡、汶村等镇进行现场调研,加强与属地政府联系,研究加快闲置土地盘活方案。

  三是大力盘活闲置土地,近两年已完成盘活闲置土地4404亩(2019年2038亩;2020年2366亩)。另外按照今年市政府下发重点工作任务节点要求,3月底前盘活闲置用地200亩;6月底前盘活闲置用地800亩;9月底前盘活闲置用地1400亩;12月15日前盘活闲置用地2000亩。我局通过加大盘活闲置力度,截至4月底已盘活闲置土地65宗,面积1510.21亩。今后,我局将进一步推进整改,确保顺利完成今年市政府下达工作任务。

  (2)关于依法行政领域问题突出问题。

  整改状态:已整改,长期性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为深刻汲取非法采砂案教训,切实解决依法行政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局召开干部大会对处理非法采砂一案中,接受他人请托说情,没有正确履行其工作职责,造成不良影响,受到党纪处分的5名干部进行通报,并组织廉政警示教育,提高全体干部对党风廉政风险的认识,切实增强干部守纪律讲规矩的政治意识。

  二是针对巡察反馈的随机抽查行政处罚案卷32宗,22宗存在不同程度程序违法、证据不严谨、自由裁量随意、处罚决定执行不到位进行分类统计,3月26日对上述行政处罚案卷存在问题整改汇总形成工作报告。

  三是2月20日组织执法股召开巡察整改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并对执法股股长开展提醒谈话,要求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融合,引导干部职工依法行政、廉洁从政。

  四是3月8日组织执法股党员干部召开党支部组织生活会,结合实际,从思想政治、精神状态和工作作风等方面深刻查找自身问题并提出整改措施,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水平。

  五是3月30日开展执法业务知识培训,深入了解自然资源部执法政策的新变化,通过学习,进一步规范执法流程和提升执法能力。

  六是重新梳理执法环节中存在的廉政风险点2个,制定防控措施5条,进一步规范了权力运行。

  (3)关于局党组执行“三定”方案有偏差,职能整合优化作用不明显问题。

  表现1:国土空间规划股与测绘地理信息管理股等内设机构存在职能交叉,职责不清。

  整改状态:已整改,长期性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3月5日组织国土空间规划股与测绘地理信息管理股全体成员学习《台山市自然资源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二是3月25日召开国土空间规划与测绘地理信息管理股职能厘清工作推进会。

  三是4月19日召开党组会议讨论实施修改“三定方案”,并报于4月29日市委编办审定。

  表现2:未能及时按机构改革要求对基层所的职能、制度和办事指南进行调整。

  整改状态:已整改,长期性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2月26日已将调整后的办事指南摆放于台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各基层所办事窗口,以供群众查阅参考。

  二是加强基层所相关业务培训工作。2月24日开展台山市地价系统操作培训会议,学习集体建设用地审批相关法律法规。3月30日组织各所所长和业务骨干参加自然资源部执法工作培训视频会,学习土地执法、卫片执法等执法业务知识,提高了行政执法意识。

  (二)对“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问题的整改。

  1.关于担职未尽责,官僚主义依然存在问题。

  (1)关于局党组对基层建设重视不够问题。

  整改状态:已整改,长期性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2020年12月底修改完善局领导班子成员挂钩联系基层自然资源所工作相关规定,强化党组对各所的管理和监督。

  二是局领导班子成员改变工作作风,加强对基层自然资源所的监督和指导,巡察反馈后,班子成员联系各分管领域深入基层调研共16次,全面梳理各所存在问题共36个,通过加大谈心谈话力度、加强领导班子分片走访联系监督、督促各所加强日常执法巡查、规范执法文书、加强业务培训、改变工作作风、加大提拔年轻干部力度等措施,目前36个问题已全部解决。

  (2)关于处理信访投诉不到位问题。

  整改状态:已整改,长期性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为切实解决好群众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推动党史学习教育与“为民办实事”紧密融合,认真组织开展“为民生办实事解难题”实践活动,4月8日启动“交房即办证”试点,全力提升审批服务便民水平,得到群众的认可。

  二是针对巡察反馈群众反映的违法建筑问题仅是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未依法跟进处理一事进行核查,根据机构改革,规划行政执法职能划转市城市管理和执法局,我局只保留指导监督各镇有关行政执法和城乡规划违法建设行为适法认定工作。2019年6月已书面告知信访部门及举报群众该事项由市城管部门跟进处理。

  三是提高思想认识,积极做好违法行为举报类信访问题处理工作。今年我局共收到群众来信来访8宗,其中属于违法行为举报类问题5宗,不动产登记及权属纠纷类问题2宗,1宗为重复事项不予受理。均及时做好工作台账记录并转交相关业务股室依法处理,有6宗已依法办结,1宗正在跟进处理。收到市信访局转来的信访交办事项2宗,分别为集体土地确权纠纷及规划违法事项举报,均及时做好记录台账并转交相关业务股室依法处理。另外压实信访维稳工作责任,从3月1日起至3月12日,加强对川岛镇马山村委会与高笋村委会土地权属争议案相关人员的维稳情况摸排,确保两会期间社会大局稳定。

  2.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问题。

  (1)关于超标准公务接待问题。

  整改状态:已整改。

  整改过程:

  一是3月5日组织财务管理股全体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台山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公务接待相关规定,进一步提高了党员干部思想认识,遵守公务接待相关规定。

  二是3月11日分管领导对办公室主任进行提醒谈话,要求今后必须严格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台委办〔2015〕14号),规范公务接待。

  (2)关于分身有术、公款吃喝问题。

  整改状态:已整改。

  整改过程:

  一是3月2日组织市城乡规划设计院全体工作人员召开巡察整改会议,会上通报设计院巡察反馈存在的问题,并组织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台山市市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台财行〔2017〕7号)《台山市城乡规划设计院财务管理制度》等文件精神,全面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工作。

  二是3月5日分管领导对设计院7位同志进行提醒谈话。

  三是3月15日组织市城乡规划设计院财务和办公室工作人员学习《台山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和财务管理相关制度,加强财务人员对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的认识,另外市城乡规划设计院院长加强对公务接待单据审核审批,进一步规范了公务接待工作。

  四是市城乡规划设计院严格执行《台山市自然资源局财务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

  (3)关于超标准报销差旅费问题。

  表现1:原市国土资源局2018年9月一11月违反《市直机关省市内乘用非公共交通工具出额包干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对随车人员发放定额包干公务交通费。

  整改状态:已整改。

  整改过程:

  一是3月8日组织财务管理股全体成员学习《台山市市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加深对相关政策的了解,规范差旅费报销,严格执行文件规定的差旅费报销标准。

  二是我局认真贯彻市出台的《市直机关省市内乘用非公共交通工具出额包干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并于3月4日追回2018年8月-11月多发的定额包干公务交通费3笔共725元。

  表现2:2020年1月,个别同志超标准报销住宿费。

  整改状态:已整改。

  整改过程:

  一是针对巡察反馈2020年1月个别同志超标准报销住宿问题进行核查:海域动态监测监视中心事业单位2名工作人员与3名局公务员的差旅费用(同一发票)在市自然资源局账户报销,现已由海域动态监测监视中心交回其两名工作人员差旅费760元至局账户。

  二是3月8日组织学习《台山市市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及习近平关于抵制浪费相关指示精神,重申政策和纪律,进一步推动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落实,规范差旅报销。

  (4)关于超范围发放工会福利补贴问题。

  整改状态:已整改。

  整改过程:

  一是针对巡察反馈问题进行核查,问题反馈的工会福利补贴为原国土资源局发放给退休干部的中秋节月饼慰问费用,已从各单位行政事业经费办理退回工会。

  二是3月1日印发《台山市自然资源局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并严格贯彻落实,确保今后工会经费依法依规使用。

  3.关于内部管理松懈,重点领域廉政风险突出问题。

  (1)关于财务管理混乱问题。

  表现1:财务制度不健全,更新不及时。

  整改状态:已整改,长期性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局党组认真研究制定《台山市自然资源局财务管理办法》。

  二是4月20日正式印发《台山市自然资源局财务管理办法》(台自然资〔2021〕80号)。

  三是严格执行该制度,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财务管理。

  表现2:未严格执行政府定点采购制度。

  整改状态:已整改,长期性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3月15日组织财务管理股全体干部学习《广东省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转发<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正式上线运行的通知>》(台财采购函〔2020〕13号)等采购政策文件。

  二是4月20日印发《台山市自然资源局政府采购业务管理制度》,成立采购工作小组,负责采购的组织实施工作。

  三是严明工作流程,明确采购任务,经市财政局批准为自主采购的、不纳入政策采购范畴的单位内部采购活动,要形成采购方案,经采购工作小组审核同意后,按审批权限报批后实施。进一步规范了单位办公用品和耗材的采购和管理。

  表现3:公务卡结算率低。

  整改状态:已整改,长期性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全面梳理单位办理公务卡情况,发出推广办理使用公务卡的通知,确保每个部门至少办理一张公务卡。巡察整改期间,申请新办理公务卡34张。

  二是传达加强公务卡使用管理相关文件精神,要求严格按照《台山市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规定的范围进行消费,未使用公务卡消费的费用财务管理股从严审批报销。

  表现4:市城乡规划设计院公务用车管理不严。

  整改状态:已整改,长期性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3月9日组织城乡规划设计院全体人员学习《关于2021-2022年度台山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维修服务政府采购工作的通知》(台财采购〔2020〕21号)《台山市城乡规划设计院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办法》等文件,加强人员对公务车使用管理制度的认识,提高执行制度的自觉性,进一步规范公务车管理和堵塞廉政风险。

  二是严格执行《台山市城乡规划设计院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公务车维修的流程,规范了城乡设计院公务用车管理。

  三是3月11日,城乡规划设计院院长对具体负责设计院公务用车管理人员进行提醒谈话。

  四是进一步落实公务车定点维修工作,自2019年9月已将台山市宏扬汽车维修中心有限公司作为定点维修点进行公务用车维修。

  (2)关于土地出让集体决策机制不健全问题。

  整改状态:已整改,长期性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2月18日、3月29日组织自然资源利用管理股全体人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土地出让管理工作的通知》相关政策文件。

  二是3月5日印发《台山市自然资源局自然资源利用管理股重点事项会签会审制度》,对会前会审流程进行了规范和明确,严格落实会审制度,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加强廉政风险防控,规范用地审批。

  (3)关于随意变更土地出让合同,改变土地出让条件问题。

  整改状态:已整改。

  整改过程:

  一是巡察反馈后,积极组织对海亮铜业项目及台山普洛斯仓储有限公司的土地出让合同及其协议进行审查,与台山普洛斯仓储有限公司解除《补充协议》,同时函告市工业新城与台山普洛斯仓储有限公司对接,做好投资强度监管工作,另外与海亮铜业有限公司签订的合同无法撤销及更改。深刻汲取教训,严格执行土地出让制度,依法依规做好今后的土地出让工作。

  二是3月18日,分管领导对自然资源利用股股长进行提醒谈话,通过提醒谈话,提高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认识。

  三是2月18日、3月29日组织自然资源利用管理股全体人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土地出让管理工作的通知》相关政策文件,加强相关工作人员业务水平。

  (三)对“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问题的整改。

  1.关于党建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组织建设不规范问题。

  (1)关于党组对党建工作不重视问题。

  表现1:党组专题研究党建工作少,党组书记在有关党建工作方面的批示、讲话、党课少。

  整改状态:已整改,长期性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3月16日出台《中共台山市自然资源局党组全面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强化党建工作的主体责任和主业意识。

  二是局党组进一步转变思想,增强党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于3月15日召开党组会议部署2021年党建工作计划。

  三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3月26日,党组书记以《学党史,守初心》为题给机关党员上了一堂党课,要求全体党员干部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并把党史学习教育成果转为推动自然资源管理工作开展的强大动力。

  表现2: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在市直机关工委批准成立时隔7个月后才选举第一届领导班子,局机关工会于2020年11月才调整设置,机关党委没有充分发挥作用。

  整改状态:已整改,长期性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巡察整改以来,共召开4次机关党委班子会议,研究党建工作及属下党支部补选支委等事宜,不断提高机关党委履职尽责能力。

  二是机关党委认真开展了属下党组织和党员工作队伍全面覆盖摸底排查工作,并督促支部委员空缺的第一党支部进行补选,并于4月19日完成补选工作。

  三是3月25日召开党务工作培训班,详细讲解党组织设置和换届选举工作流程,提高属下各党支部党务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

  (2)关于议事决策不规范问题。

  表现1:党组会议会前准备不足,导致个别议题议而不决。

  整改状态:已整改。

  整改过程:

  一是3月5日下午,局党组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共台山市自然资源局党组议事规则》等文件,进一步明确党组职责,增强了局党组领导班子规范决策意识。

  二是2020年12月底制定《关于进一步完善党组会议及流程相关事宜的通知》,做到议题准备充分、酝酿成熟,方案可行,杜绝了不成熟、有争议的议题上会。

  表现2:个别事项重复讨论通过。

  整改状态:已整改,长期性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3月5日下午,局党组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等文件,进一步明确党组职责,增强了党组领导班子规范决策意识。

  二是严格执行《台山市自然资源局党组议事规则》,避免个别事项重复上会。

  表现3:已请休假人员被记录参与表态情况时有发生。

  整改状态:已整改,长期性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对已请休假人员被记录参与表态的会议记录进行核查并更正,局党组书记对更正的党组会议记录再次进行审核签字确认,并及时做好会议材料的归档工作。

  二是加强对负责会议记录人员的指导及督促,规范了党组会议记录,杜绝再次发生已请休假人员被记录参与表态的情况,进一步规范党组会议记录。

  表现4:对“部分同志免职事项”未逐一表决。

  整改状态:已整改,长期性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3月5日下午,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等文件,进一步明确党组职责,增强了党组领导班子规范决策意识。

  二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凡涉及“三重一大”事项、选人用人等事项都坚持集体讨论决定,广泛征求意见,做到集体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

  (3)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

  整改状态:已整改,长期性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2021年1月底认真制定民主生活会及组织生活会工作方案,加强对民主生活会及组织生活的组织领导。

  二是2月4日组织召开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局党组书记对各班子成员的对照检查材料进行严格审阅把关,班子成员对照巡察反馈意见,结合自身和分管工作,主动认领问题,深刻反思,全面剖析,明确整改方向和措施。会上巡察反馈个人对照检查材料雷同的党组成员作深刻检讨。另外,严肃认真地提出批评意见,并形成民主生活会整改问题责任清单,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将巡察组反馈的每项问题整改工作落实到具体责任领导、责任股室和责任人。驻市林业纪检监察组派员出席会议,并对我局党组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召开情况表示肯定。

  三是2月1日召开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动员大会,强调组织生活会与民主评议党员的严肃性,严格评议标准,并指导各党支部完成2020年度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工作。

  (4)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不规范问题。

  整改状态:已整改,长期性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3月11日召开机关党委会议,针对原第三党支部在讨论接收发展对象的支部大会上存在非党员参与投票表决的问题深入剖析,并就上述问题3月11日机关党委副书记对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

  二是3月25日举办党务知识培训班,重点学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内容,加深了基层党务干部对党建工作内容的认知。

  三是机关党委加强属下党支部的工作手册记录的指导和监督,杜绝再次出现非党员被记录参与投票表决等问题。

  四是严格执行党员发展程序,确定吸收4位优秀同志为入党积极分子,增强了党支部的战斗力和凝聚力。

  2.关于干部队伍建设和人事管理问题突出问题。

  (1)关于统筹推进干部队伍建设能力不足问题。

  表现1:干部交流轮岗不科学,个别重点股室和基层所负责人在同一岗位长达10多年未曾交流。

  整改状态:已整改。

  整改过程:

  一是局党组迅速开展干部交流轮岗调研工作,3月9日,分管人事领导与人事股股长到各基层资源所开展干部交流轮岗调研。

  二是加大干部交流轮岗,4月19日召开党组会议讨论通过9名在同一岗位任职较长的自然资源所所长进行交流调岗方案,并于4月28日报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审批。

  三是今后将严格按照《公务员转任规定》,加大干部交流轮岗,推动干部在多岗位锻炼中提升素质、成长成才,增强干部队伍活力。

  表现2:基层所中层干部年龄偏大,队伍断层。

  整改状态:已整改。

  整改过程:

  一是局党组强化党管干部、党管人才意识,针对基层所中层年龄偏大问题,通过公务员公开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等方式尽快补充年轻干部,逐步优化干部年龄结构,构建合理的老中青梯次干部队伍,2021年在冲蒌自然资源所和北陡自然资源所分别招录1名一级科员。

  二是加强干部统筹调配,大力培养和任用年轻干部,促进干部队伍建设健康有序发展。

  三是加快提拔任用优秀年轻干部,提拔一些群众公认度高,工作能力强,综合素质好的优秀干部,补充到基层所,有效激励了干部干事创业精气神。

  表现3:随意抽调基层所公务人员到机关工作,造成基层执法人员严重不足。

  整改状态:已整改。

  整改过程:

  一是巡察期间,调整1名被抽调的公务员到基层所,确保基层所正常开展行政执法工作。

  二是针对基层所公务员抽调到机关工作现象,考虑工作延续性,根据不同岗位实际逐步安排解决,合理调配干部,进一步优化人才资源配置。

  三是今后严格按规定抽调人员,从严控制数量,规范抽调人员管理。

  (2)关于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标准不高、把关不严问题。

  表现1:“三龄两历”认定不准确。

  整改状态:已整改。

  整改过程:

  一是认真落实干部人事档案审核要求,制定《台山市自然资源局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制度》。

  二是开展干部档案专项审核工作,截至4月30日深入核查单位干部人事档案50份,干部档案入党时间认定不准确2份,出生时间最早与最新材料不一致2份,缺学籍材料4份,并对上述8份档案进行补充完善,目前已全部补充完善。

  三是已安排专人负责档案装订归档及编号工作。

  表现2:重要档案材料缺失。

  整改状态:已整改。

  整改过程:

  一是3月3日组织分管人事的领导及人事股全体成员学习《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等档案管理工作制度,认真贯彻执行《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等档案管理工作要求。

  二是深入核查单位干部人事档案,1999年版干部履历表缺失盖章5份,入党时间认定不准确2份,其他情况8份,并对上述15份档案进行补充完善,目前已全部补充完善。

  (3)关于因私出国(境)管理存在漏洞问题。

  整改状态:已整改,长期性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2020年12月23日修订了《台山市自然资源局出国(境)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登记备案人员范围及相关规定。

  二是2月3日开展个人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情况排查,掌握了146名编内干部出国(境)情况。

  三是加强干部管理力度,严格按照市委组织部关于从严管理干部出国(境)有关规定,从严审批干部因私出国(境),对因私前往澳门的原则上不予审批。

  四是3月5日局党组同意对一名瞒报持有出国境证照,多次出境的干部进行诫勉处理以及进行通报,并对时任城乡规划局分管办公室领导和具体出国(境)证照管理负责人进行了批评教育。

  五是对退(离)休干部出国(境)证照进行集中管理。除1人因正在办理移民出国手续,提交情况说明外,均集中局人事股保管。

  (4)关于休(请)假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

  表现1:未建立休(请)假登记台账,存在管理漏洞。

  整改状态:已整改,长期性坚持。

  整改过程:

  建立完善年休假登记台账,并安排专人负责管理年休假登记台账,严格按要求做好人员请休年休假登记工作。

  表现2:应休未休年休假报酬审核把关不严。

  整改状态:已整改,长期性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巡察反馈后,立即组织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应休未休年休假报酬申领核查,追回台山市城乡规划设计院一名同志多领的2019年度应休未休年休假报酬2777.50元。

  二是3月16日,市城乡规划设计院院长就休(请)假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对具体负责管理应休未休年休假报酬干部进行提醒谈话,要求其日后工作中要强化责任担当,推进问题整改。

  三是3月3日组织学习《台山市机关事业单位应休未休年休假报酬实施意见》等制度,加深了对相关政策理解,今后将严格按照局休(请)假、加班补休制度及市应休未休年休假报酬有关文件从严管理应休未休年休假报酬。

  3.关于“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1)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严不实问题。

  整改状态:已整改,长期性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3月15日党组组织学习《台山市自然资源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明晰每个班子成员的责任,局党组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牢固树立了不抓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就是失职的理念,落实在实际的工作之中。

  二是各党组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各自对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及时进行部署和研究,切实将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层层压实党风廉政责任,加强全面从严治党力度。

  (2)关于未能结合本单位、本行业违纪违法案例开展党风廉政教育问题。

  整改状态:已整改。

  整改过程:

  一是3月25日组织召开党务工作培训班,重点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规定,加强和改进了纪律处分决定执行工作。

  二是3月26日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会议,组织以原单位时任领导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进行警示教育活动,提高了党员干部责任意识和纪律意识。

  (3)关于对土地矿产违法行为巡查上线率低、上线时间少、上报事件不规范的责任人,没有采取措施抓早抓小、提醒谈话问题。

  整改状态:已整改,长期性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针对各个自然资源所存在的问题,3月18日前对各个自然资源所的负责人开展了提醒谈话,督促各所认真落实整改。

  二是将相关执法工作规程和执法法律资料发到各所,要求各所加强学习,提高各所执法人员业务能力,杜绝再次发生对违法行为上报不规范的现象。

  三是督促各所加强日常巡查,对各所每日上线情况进行统计通报,17个自然资源所3月份总体上线率达到了93.17%。

  四是积极推介先进自然资源所的巡查记录工作做法,抓早抓实土地卫片执法工作,完成了上级下发2416个图斑核查填报工作。

  (4)关于上一轮巡察问题整改落实不到位问题。

  表现1:政企不分。

  整改状态:已完成阶段性整改。

  整改过程:

  一是3月15日成立市征地与测绘服务中心实施政企分离工作领导小组。

  二是按照“政企分开”的原则,制定《市征地与测绘服务中心实施政企分离工作方案》,考虑工作延续性,根据不同岗位实际逐步调整工作人员岗位,4月23日市征地与测绘服务中心54人完成集中办公和派驻,计划12月底前完成余下15人的分流安置工作。

  三是3月15日制定市征地与测绘服务中心《财务管理制度》《出国(境)管理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及研究决策制度,局只负责市征地与测绘服务中心的指导协调和监督,不直接参与测绘服务中心的日常经营活动。

  四是对2018年至2019年市征地与测绘服务中心报账的80027.2元进行核查。2019年审计也反馈该问题,于2019年8月22日补缴局下属企业市征地与测绘服务中心2018年的相关税费,补缴金额为38640.47元,其中企业所得税37118.61元;滞纳金1521.86元,今后将严格按照政企分开规定进行财务管理。

  表现2:测绘业务市场依然开放不充分。

  整改状态:已整改,长期性坚持。

  整改过程:

  严格执行上级部门开放测绘市场有关规定,通过局网站、行政服务中心及一楼窗口进行公告等途径对外公开权利人可自行委托有资质的测绘公司测绘,保证测绘市场公平。

  表现3:测绘外业工作外包高度集中。

  整改状态:已整改。

  整改过程:

  一是2020年4月20日已通过台山市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对台山市行政区域内测绘外业业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公告。从省专家库里面随机挑选了5位测绘方面的专家来进行评选,最终专家推荐了台山市科格测绘有限公司、深圳中铭高科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地质物探工程勘察院三个单位为中标供应商。

  二是3月12日,组织上述三个单位召开会议,对测绘外业工作外包进行抽签分配。

  三是3月16日制定测绘外业外包公平分配给中标供应商的方案,并加强落实情况的监督,更加规范测绘外包业务行为,使测绘外业外包分工工作更加公平、公正、公开。

  表现4:2018市委巡察发现原市国土资源局在执行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规定方面的存在问题仍然存在。

  整改状态:已整改。

  整改过程:

  一是2020年12月23日修订《台山市自然资源局出国(境)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登记备案人员范围及相关规定。

  二是2月3日开展个人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情况排查,掌握了146名编内干部出国(境)情况。

  三是加强干部管理力度,严格按照市委组织部关于从严管理干部出国(境)有关规定,从严审批干部因私出国(境),对因私前往澳门的原则上不予审批。

  四是3月11日通过粤政易业务群加大宣传《台山市自然资源局出国(境)管理制度》的力度,要求干部学习并严格按照制度执行。

  五是对退(离)休干部出国(境)证照进行集中管理。除1人因正在办理移民出国手续,提交情况说明外,均集中局人事股保管。

  三、落实常态,坚持长效,巩固深化整改工作成果

  经过3个月的集中整改,我局整改工作取得了较为显著的阶段性成效,下一步,我局继续巩固巡察整改成果,强化成果运用,为加快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发展凝聚力量。

  一是强化问题导向,持续抓好问题整改。突出问题导向,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尺度不松,始终将整改工作抓在手、记在心、扛在肩,对完成的整改问题,适时组织“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回潮,确保市委巡察反馈意见一件不落下、件件有成效。

  二是巩固整改成果,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坚持以点带面,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将行之有效的整改成果转化为制度,确保长期坚持并严格执行,切实发挥整改成效,

  三是深化整改成效,推进自然资源事业发展。注重巡察整改成果巩固运用,把巡察整改的成果落实到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方方面面,把抓好整改落实与推进工作结合起来,在提高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能力水平上见到新成效,在推动深化机构改革上见到新成效,全面推进自然资源管理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5664520;邮政地址:台山市台城龙华里34号;邮箱地址tsszrzyj@jiangmen.com.cn

  中共台山市自然资源局党组

  2021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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