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 市自然资源局 ”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

继续访问放弃

您现在的位置 :
【遗失公告】关于调整不动产权属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办理事项的通告
  • 2024-06-17 09:36:14
  • 来源: 台山市自然资源局
  • 发布机构:台山市自然资源局
  • 【字体:    



广大企业和市民朋友:

为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关于第六批修改的部门规章的决定》的要求,根据新修改的《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不动产权利人申请补发的,由不动产登记机构在其门户网站上刊发不动产权利人的遗失、灭失声明后,即予以补发”之规定,遗失、灭失声明不再按原规定刊发声明15个工作日。

即日起,台山市范围内申请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补发的,在台山市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刊发遗失、灭失声明后即予以补发。



台山市自然资源局

2024612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版权声明: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台山政府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复制或转载。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本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传播更多的信息,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本网不承担此类稿件侵权行为的连带责任。如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速与本网取得联系。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联系方式:0750-5524538邮件:ts686@126.com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