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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者及房屋所有者继承公示
台不动产(登记)公字〔2024〕第575号
根据台山市公证处公证书,魏俊逸通过继承取得魏杰权座落于台山市台城街道办事处合新社区南昌盛村16号的房屋(房屋建筑面积672.23平方米,宗地面积118.71平方米)。为认真贯彻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保护公共利益和第三人利益,根据权利人的申请以及相关证明文件,现将房屋继承的情况进行公示,时间30天。群众或利害关系人在公示期内如对以上房屋及用地的申请登记有异议的,可向市自然资源局提出。电话:5659796
土地证和房产证原权利人:魏杰权;
房屋座落:台山市台城街道办事处合新社区南昌盛村16号;
土地证号:台府集用总台字077781号[台城]镇字第001731号;
房产证号:粤房地证字第1271643号;
现拟确权权利人为:魏俊逸。
台山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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