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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者及房屋所有者继承公示
台不动产(登记)公字〔2024〕第426号
根据台山市公证处公证书,谭振林通过继承取得刘秋银座落于台山市台城横湖村委会宝生村35号的房屋(房屋建筑面积165.99平方米,宗地面积111.70平方米)。为认真贯彻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保护公共利益和第三人利益,根据权利人的申请以及相关证明文件,现将房屋继承的情况进行公示,时间30天。群众或利害关系人在公示期内如对以上房屋及用地的申请登记有异议的,可向市自然资源局提出。电话:5659796
不动产权证原权利人:刘秋银;
座落:台山市台城横湖村委会宝生村35号;
不动产权证号:粤(2020)台山市不动产权第0032048号;
现拟确权权利人为:谭振林。
台山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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