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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台山管理部等四个管理部暂停有关业务办理的公告
  • 2018-09-26 06:52:00
  • 来源: 本网
  • 发布机构: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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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职工:

为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住房公积金基础数据标准》,接入全国住房公积金结算应用平台,实施“最多跑一次”改革,我中心台山、开平、鹤山、恩平管理部将于2018年10月1日至10月11日进行数据迁移, 10月12日下午上线试运行住房公积金双贯标系统,期间暂停相关业务办理。10月15日起恢复业务办理并调整部分业务办理模式。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暂停业务办理范围

2018年10月1日至10月11日,我中心台山、开平、鹤山、恩平管理部暂停办理台山市、开平市、鹤山市、恩平市的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个人提取、贷款变更等业务。暂停业务办理期间,职工可通过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http://zjj.jiangmen.gov.cn)和“粤省事”微信小程序查询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遇到问题可通过台山管理部服务热线5525350、开平管理部服务热线2276219、鹤山管理部服务热线8939618、恩平管理部服务热线7820372进行咨询。我中心和新会管理部业务照常办理。

二、暂停业务办理期间注意事项

(一)2018年9月30日下午16:00前,已到台山、开平、鹤山、恩平管理部审批但未到缴存银行办结的单位缴存或个人提取业务,请尽快到缴存银行办理。

1.未能在上述时间前办结的单位缴存业务,请于2018年10月15日后重新提交申请材料办理。

2.未能在上述时间前办结的个人提取业务,请于2018年10月15日后持原申请材料和提取人借记卡或活期存折到就近缴存银行重新申请办理。

(二)2018年9月30日前,已到台山、开平、鹤山、恩平管理部审批但未到贷款银行办结的贷款变更业务,请于2018年10月15日后重新到贷款银行提交申请材料办理。

(三)2018年10月1日起,住房公积金每月提取还贷业务将于每月15日统一划扣(如遇节假日顺延)。职工已办理提取还贷业务,且住房贷款还款日在15日之前的,请确保还款账户余额足够,以备贷款银行划扣贷款本息。

暂停有关业务办理给大家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和支持。

特此公告。

 

                                                 江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8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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