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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山市川岛镇、四九镇、赤溪镇2017年森林碳汇重点生态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 2017-05-08 01:38:01
  • 来源: 本网
  • 发布机构: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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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山市川岛镇、四九镇、赤溪镇2017年森林碳汇重点生态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台山市川岛镇、四九镇、赤溪镇2017年森林碳汇重点生态工程已由台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立项审批,分别以 台发改〔201797号、 台发改〔201782号、台发改〔201781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台山市林业局建设资金来自林业专项资金,现对本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工程概况:

本次招标范围:招标图纸及工程预算书范围内的工程内容施工总承包,分为三个标段,各标段情况如下:

标段一:川岛镇。通过更新改造方式,营建2940亩的碳汇林,营建树种包括樟树、山杜英、铁冬青、灰木莲、湿加松、枫香等树种。(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位于台山市川岛镇矢山水库一带;建安费约268.04万元。

标段二:四九镇。通过人工造林方式,营建1624.5亩的碳汇林,营建树种包括台湾相思、樟树、山杜英、铁冬青、灰木莲、枫香等树种。(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位于台山市四九镇坂潭村坂潭水库一带;建安费约191.68万元。

标段三:赤溪镇。通过退化林分修复方式,营建818亩的碳汇林,营建树种包括台湾相思、樟树、山杜英、铁冬青、灰木莲、枫香等树种。(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位于台山市赤溪镇猪乸潭水库一带;建安费约61.66万元。

以上三个标段的总工期分别为:360 日历天(其中种植工期60日历天,由201706月初至201707月末;抚育工期120日历天,分两次进行,第一次由201710月初至201711月末,第二次由201804月初至201805月末;管护期为180日历天,第一次由201708月初至201709月末,第二次由201712月初至201803月末)。

工程质量要求:合格(造林技术规程GB/T 15776-2006标准)。

本次招标分为三个标段,投标人可以同时报三个不同标段,具体说明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应在其提供的报名资料封面上明确所报的所有标段的名称。

3、投标人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林业学会核发的造林工程施工丙级(或以上)资质、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和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的独立法人单位,并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林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资格,项目负责人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201401月至投标报名截止之日)独立完成过单项合同造价100万元(或以上)的造林或抚育工程。[应提供中标通知书(网上可查询)、合同及林业部门验收证明材料,合同造价和时间计算以林业主管部门出具的造林质量验收合格证明或验收报告为准。]

3.33年内(是指201401月至检察机关出具结果告知函之日),投标人、法人代表、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在全国行贿犯罪记录档案库中未发现有行贿犯罪记录。可向投标人住所所地或业务发生地的人民检察机关申请,并由检察机关出具书面结果告知函。[注:投标人向检察机关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若授权委托人办理则同时提供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被授权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进行办理。]

3.4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规定,省外企业需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3.5本次招标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合格标准详见本招标文件。

3.6投标人可参与任意一个标段或三个标段的报名及投标,但每个企业只能在本项目三个标段的其中一个标段中标,在其中一个标段中标后不再参与本项目其他标段的评标、中标活动。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582017512,每日上午0830分至1130分,下午1430分至1730分在台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台山市台城环市中路1(新宁市场)A座二、三楼]进行投标报名,同时提交下列材料:

营业执照证书、造林施工资质证书、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和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以上副本);

“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证明材料(网上查询信息打印件,省外企业提供);

投标人、法人代表、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企业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网上可查询,由交易中心确认)、施工合同和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出具的造林质量验收合格证明或验收报告;

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技术负责人的林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证书、第二代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第二代身份证(若授权委托人办理则同时提供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第二代身份证);

以上资料需由投标人根据本单位所报各标段分别相应提交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的复印件一式两份,同时提供原件核对,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4.2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每套售价为人民币1000.00元,售后不退。

5、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民营经济报》、“台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及“广东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gdzbtb.gov.cn)”上发布。如发布公告内容不一致,以广东招标投标监管网站公告为准。

招 标 人:  台山市林业局                         

联 系 人:  王先生         联系电话: 0750-5516180

招标代理:  广东伟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胡先生         联系电话: 0750-5513828

    :2017年5月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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