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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山市北陡镇园山哨所海防道路改造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台山市北陡镇园山哨所海防道路改造建设工程已由台山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台发改[2016]284号文批准建设,项目发包人为台山市北陡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投资与自筹,招标人为台山市北陡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项目位于北陡镇那琴村委会园山头;全长2.033公里,路基宽度为4.5米,水泥路面宽度为3.5米。
工程造价:项目总投资为144.71万元,建安费(招标控制价)为1,055,172.00元。
计划工期: 120 日历天。
招标范围:台山市北陡镇园山哨所海防道路改造建设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包括路基、路面、涵洞等;
质量要求: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为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为合格。
2.2 标段划分
标段 类别 |
标段 |
主要工程项目 |
对申请人 资质要求 |
路基、路面工程类 |
1个 标段 |
台山市北陡镇园山哨所海防道路改造建设工程(详见施工图纸)。 |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
注:具体工程数量以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为准。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上述第2.2款表中所列相应资质,业绩要求:近五年内(自
3.2 拟派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不含临时注册建造师,省外企业为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有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和具有公路或路桥工程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资格。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投标;若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同一母公司多家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5 近3年内(是指2014年02月至检察机关出具结果告知函之日),投标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投标文件中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含备选)、项目总工程师(含备选)没有因行贿犯罪而被判刑的行为,投标人须向台山市检察机关或投标人所在地检察机关申请,并由检察机关出具书面结果告知函。
3.6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资格后审合格的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4.1 请参加投标人于
4.2 招标文件及相关参考资料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台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及《民营经济报》上发布。如媒体发布公告内容不一致者,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公告为准。
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5名时,招标人依法有权在台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延期公告及报名,或重新组织招标。
本工程的招标代理费由中标单位负责支付。中标单位在收取中标通知书之前,支付招标代理费人民币10000.00元。
招 标人:台山市北陡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联 系人: 梁生 13702412829 联 系 人:李工 13929068756
电 话: 0750-5788130 电 话: 0750-5658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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