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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山市川岛镇下川独湾码头防波堤工程施工监理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台山市川岛镇下川独湾码头防波堤工程已由台山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台发改[2014]18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台山市川岛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解决,招标人为台山市川岛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工程位于台山市川岛镇下川岛东北部,独湾码头东北侧约
2.2招标范围:本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项目的环境保护、水土保持、验收阶段及竣工结算期的监理工作。监理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的质量、进度、费用控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信息管理等方面的协调管理。
2.3监理标段划分及其监理服务期:划分为一个标段;监理服务期限为17个月,包括施工准备阶段监理服务期1个月;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4个月,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期12个月。
3.投标人要求
3.1监理标段资质要求: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水运工程甲级监理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监理业绩要求:2012年至投标截止之日至少独立完成过质量合格的2项每项长度不少于
3.2总监理工程师要求: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岗位登记工作单位为其投标单位。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个监理标段投标。
3.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6近三年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招标文件及相关参考资料每套售价为人民币100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详见本工程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民营经济报》、“台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及“广东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如媒体发布公告内容不一致者,以广东招标投标监管网站公告为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台山市川岛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鹤山市伟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台山市川岛镇山咀港政府大楼 地 址:鹤山市沙坪新城路612号
邮 编:529232 邮 编:529700
联 系 人:朱先生 联 系 人:胡先生
电 话:0750-5381026 电 话:0750-5513828
传 真:0750-5381381 传 真:0750-55238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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