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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山市广海港二期工程(鱼塘港码头)港池疏浚、航道开挖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台山市广海港二期工程(鱼塘港码头)港池疏浚、航道开挖工程已由台山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台发改【2016】15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台山市广海湾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由自筹解决,招标人为台山市广海湾资产经营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建设地点位于台山市赤溪镇鱼塘湾,本次工程按2千吨级杂货船通航、停泊的要求,对港区水域例行维护,维护水域面积为12万平方米,疏浚工程量为37.99万立方米(净方量),疏浚土在台山市广海湾鱼塘港物流区围垦区内陆抛安置。建安费约398.7万元;总工期共90个日历天;招标范围为:台山市广海港二期工程(鱼塘港码头)港池疏浚、航道开挖工程施工及工程量清单内容;设一个标段;要求质量等级:达到交通运输部《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TS257-2008)的合格等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具备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拟派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必须具有港口与航道专业一级注册(含临时)建造师资格;且具备安全考核合格B证。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资格后审合格的条件详见招标文件,开标时需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中所有资格审查资料的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核查。
3.5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提出投标。
3.6 近3年内(是指2013年12月至检察机关出具结果告知函之日)投标人在全国行贿犯罪记录档案库中未发现有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须向台山市检察机关申请,并由检察机关出具书面结果告知函。[注:投标人须向检察机关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若授权委托人办理则同时提供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进行办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2 月 3 日至2017年 2 月 8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台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台山市台城环市中路1号(新宁市场)A座二、三楼,联系人:劳小姐,联系电话:0750-5559631或0750-5559175)】持以下资料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投标人新版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带有二维码的必须经交易中心扫描有效方可);
(3)投标人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4)投标人2013年度至201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关键页(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复印件;
(5)投标人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的建造师证及其安全考核合格B证、有效身份证及加盖当地社保局或税务局印章的近三个月(2016年11月至2017年1月)以来任意时段的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
(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有效证明书原件及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7)投标人被委托人有效授权书原件、有效身份证及加盖当地社保局或税务局印章的近三个月以来任意时段的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
(8)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注: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核查)
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办理报名手续和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年 2 月 28 日10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10时至10 时 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台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民营经济报》、“台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6.联系方式
招标 人:台山市广海湾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地 址:台山市赤溪镇鱼塘湾
联系 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0750-5270629
招标代理:江门市安厦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 人:陈小姐
联系电话:0750-3803871
2017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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