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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山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第21号提案答复的函
  • 2021-07-08 16:15:43
  • 来源: 台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发布机构:台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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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建函〔2021〕104号(A)


台山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六次会议

21号提案答复的函


致公党台山委员会:

关于台山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次会议第21号提案《关于加强房地产建设监管和整治力度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加强相关部门间的工作联动

市住建局加强与市市监局、市自然资源局等部门的沟通协调,畅通沟通方式,共同商讨应如何加强房地产行业的监管,共同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二、加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监管

(一)严格依法履职,强化监管职能。市住建局发挥房地产主管部门的监管职能,按照《广东省商品房预售管理条例》、《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和《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依规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和经营行为进行动态监管,规范房地产企业经营行为。

(二)完善涉企信息归集,推动实施联合惩戒。市市监局依托“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平台,把企业信息归集,形成企业信用档案,对失信企业将被限制或禁止享受相关评先评优和优惠扶持政策,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强力震慑力。

三、加强对房屋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

(一)全面落实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责任终身制。市住建局规范工程建设质量行为,强化建设单位质量首要责任。目前,我市所有在建工程已全部落实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制。新开工工程必须提供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责任终身制承诺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工程永久性标牌制度已全面得到落实,有效促进工程建设各方提高工程质量责任意识。

)强化工程监管,提升工程质量。市住建局认真履行房屋市政工程质量监管职能,严格执行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加强工程施工、检测及验收管理。大力推行样板引路制度。同时加强事中事后检查,定期开展质量安全大检查、专项检查以及原材料抽检等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施工单位限期完成整改,对整改不到位或者拒不整改者依法严肃查处,严格防范工程质量事故。

(三)组织质量宣讲和培训,提升我市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水平。市住建局通过聘请专家开展建筑工程知识技术宣讲、培训,推广应用先进技术和管理措施,提高建筑施工从业人员技术水平,进一步保障我市建筑工程质量。

四、加强新建住宅小区规划建设管理

市自然资源局在审查居住小区规划与建筑设计方案时,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关于居住区规划设计的有关规定,对小区各项规划指标和公服、停车配套以及建筑立面等均进行严格把关,规模在1.5万平方米以上的居住小区需提交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和专委会审议,确保小区规划及建筑设计方案科学合理和美观。在规划核实阶段,根据规划方案,核实各项规划内容的落实情况,按规划要求完成建设方予通过。

五、进一步加强日常检查监管工作。

(一)强化检查巡查机制,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通过对销售现场日常巡查、专项检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投诉处理、重点检查等方式,对我市房地产市场存在的普遍问题和热点问题进行检查和治理。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立即发出整改通知书,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并公开曝光。

(二)强化电梯日常监管,降低事故发生几率。对小区电梯实施全覆盖检查,加强对电梯维保单位监管。对全市的电梯开展电梯维保质量“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并将抽查情况向社会公布,督促电梯维保行业自律,及时处理和回应群众投诉降低电梯事故发生几率,确保电梯安全运行。

(三)加强广告日常监管,加大广告监管执法力度。加强广告监测,加大广告行政指导力度,强化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开展对房地产等重点领域违法广告专项整治行动。



台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6月29日



联系人:谢正春

联系电话:5516611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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