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

继续访问放弃

您现在的位置 :
台山市2021年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公告
  • 2021-11-15 17:14:26
  • 来源: 台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发布机构:台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字体:    

台山市2021年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公告


根据《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门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江府〔201932号)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台山市2021年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公告如下:

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一)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并在本市工作或居住;

(二)月人均可支配收入2274元以下,其中申请市工业新城园区公租房的,月人均可支配收入4100元以下。

(三)家庭财产净值人均6.5万元以下;

(四)在本市无自有住房,或虽有自有住房但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5平方米以下;

(五)未享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政府购房优惠政策(包括经济适用住房)。

其中,申请人家庭月人均可支配收入1398元以下,具有台山市城镇户籍3年或以上,且符合上述第1345点条件的家庭,符合申请廉租住房资格,优先安排。

二、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一)月人均可支配收入2274元以下,其中申请市工业新城园区公租房的,月人均可支配收入4100元以下。

(二)家庭财产净值人均6.5万元以下;

(三)在本市城镇无自有住房,或虽有自有住房但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5平方米以下;

(四)申请位于台城城区(规划红线内)的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人须在台城城区工作累计满1年并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聘用)合同,并且申请时仍处于劳动合同存续期,用人单位为其在本市购买社会保险3个月以上;申请位于我市工业新城园区的公共租赁住房或位于台城城区(规划红线内)以外的公共租赁住房的,须在本市工作累计满3个月并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聘用)合同,并且申请时仍处于劳动合同存续期,用人单位为其在本市购买社会保险3个月以上。

三、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新就业无房职工个人,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一)具有本市户籍,年满18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从取得毕业证书次月起未满3年;

(三)个人月均可支配收入3411元以下,其中申请市工业新城园区公租房的,个人月均可支配收入4100元以下。

(四)在本市城镇无自有住房,或虽有自有住房但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5平方米以下;

(五)在本市工作满3个月并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聘用)合同,用人单位为其在本市购买社会保险3个月以上。

四、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一)环卫工人、公交司机等从事社会公益服务性特殊行业人员;

(二)家庭月人均可支配收入3411元以下;

(三)在本市城镇无自有住房,或虽有自有住房但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5平方米以下;

(四)在本市工作满3个月并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聘用)合同,用人单位为其在本市购买社会保险3个月以上。

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一)青年医生、青年教师;

(二)教师、医生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

(三)家庭月人均可支配收入3411元以下;

(四)在本市城镇无自有住房,或虽有自有住房但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5平方米以下;

(五)与本市现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

符合上述条件的申请人向户籍地或者就业所在地镇(街)政府(办事处)提出申请。申请市工业新城园区公租房的,允许由所在企业采取团租的方式进行申报。

经审核公示通过后具备住房保障资格的新就业无房职工个人,与其签订有效期3年的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

特此公告



                                台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台山市民政局


                                                                                20211110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1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版权声明: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台山政府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复制或转载。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本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传播更多的信息,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本网不承担此类稿件侵权行为的连带责任。如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速与本网取得联系。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联系方式:0750-5524538邮件:ts686@126.com

中国·台山政府网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