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台山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综合2021年各基层单位和全市创文工作人员的综合表现,表彰了一批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我局荣获2021年台山市创建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优秀单位称号。
自启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统筹安排和正确领导下,在市创文办的指导和帮助下,我局紧密结合住建职能职责和创文责任分工,以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为统揽,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营造浓厚的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氛围,推动我市文明城市创建深入扎实有效开展。自创文工作开展以来,我局充分认识到创文工作的重要意义,把创文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切实抓实抓好,强化履职担当,细化责任分工,分管领导带头抓好各自领域创文任务落实,各股(室)及下属单位严格对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标准,找差距、抓落实、促提升,确保测评不丢分、拿高分;严格管理建筑工地,督促各工地、参建责任单位强化扬尘治理措施,设置洗车槽、喷淋喷雾,加大对围挡公益广告、工程质量安全、建筑工地垃圾源头治理、文明施工等问题整治力度,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互联互通,合力整治停车秩序等问题,切实解决群众最急最忧最盼难题,同时全面铺开地毯式排查,确保创文工作不留死角,巩固创文成果;全面形成全方位高密度的宣传态势,加强与结对社区联系,组织党员义工及志愿者分组分批上门入户开展创文宣传工作,同时要争分夺秒利用群众晚上回家的“黄金时机”,向群众讲解宣传创文知识,收集居民对创文工作的意见建议,提高群众对创文的知晓率、参与度,营造人人关心、人人重视、人人支持、人人配合创文的良好氛围。
文明城市创建之路只有起点,没有终点,下一步,市住建局将以此荣誉为契机,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发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先锋作用,巩固创建成果,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再做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