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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民主生活会整改方案
  • 2011-08-02 10:17:11
  • 来源: 台山政府网
  • 发布机构:台山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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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民主生活会整改方案
 
根据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市委组织部《关于开好2010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通知》(台组[2010]30号)要求,我局由伍铁苗副局长和邝永伦主任牵头组织,办公室和组织人事股组成工作小组,通过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表、个别访谈、设置意见箱和投诉电话等方式,深入广泛征求局各股室、下属单位、服务对象和市直有关单位等各方面对局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的意见以及解决问题、改进工作的建议。参与人员都能联系实际,以高度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局领导班子作了客观、公正和实事求是的评价,并提出许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现将主要意见和建议综合如下:
一、工作效能方面的问题
1、明确职责分工,加强业务管理。由于我局所承担的职能范围较广,业务数量和种类较多,部分股室不免存在业务交叉的问题,一些业务也需要多个股室、部门协同处理。而目前各股室、部门之间部分职责界定不够清晰、主辅关系不够明确,导致处理一些跨股室、跨部门业务时出现了无人受理或者重复受理、拖延办理甚至互相推诿的现象。这在很大程度上既降低了行政效能,又有损单位形象。建议:制订统一规范的具体业务操作指引,明确各股室、部门的具体职责分工;对一些无法明确分清界限或需要多个股室、部门协同进行的业务,要明确各股室、部门主管与协助、为主与为辅、主持与参与的各自的职责权限,并且在股室、部门间建立一种互动、共动、联动关系的协调配合机制,形成合力。从而使我局各项业务向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方向发展,进一步加强各项业务管理。
2、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实行信息化管理。两局合并后,业务范围扩大,所管辖的股室和下属单位增多,工作量也相应增加。而各下属单位分布较分散,处理相关业务或上传下达文件通知所需时间较长,导致出现部分工作传达或处理不及时、不到位、拖沓遗漏的现象。建议:尽快转变办公方式,充分发挥信息网络速度快、效率高、资源共享、降低行政成本的作用,采取网上办公的方式,信息发布反馈、档案管理、工作事项提醒等日常办公事务在网上进行,实现远程办公、信息资源共享等,以减轻工作人员的工作负荷,更好地提高办事效率,确保政令快速、准确畅通以及部门工作进度、数据、信息及时上报,逐步实现办公自动化。
3、优化工作设备,提高办事效率。近年来,我局通过改善服务窗口环境、购置电脑设备、升级业务软件、加强人员配备等多种途径,努力提高各对外服务窗口部门的服务水平和办事效率,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由于业务量不断增加、业务分工重新调整、业务流程逐步完善和业务趋向网络化办理等种种原因,目前一些部门现有的工作设备已不能满足不断变化的工作需求,从而影响了办事效率。建议:加大投入,进一步优化各部门尤其是窗口服务部门的工作设备,添置更新硬件设备,加快工作软件系统升级,以更好地提高办事效率,为群众提供优质服务。
4、设立业务指引,提供便民服务。由于我局的业务种类较多,而目前单位并未设置专门的咨询服务部门,在电信部门预留的对外联系电话也仅是某些股室的业务电话,导致群众办理业务或进行业务咨询时出现了需多次多方咨询、缺乏指引、指引不明甚至指引错误的现象。建议:一是印制办事指南,为群众提供全面的业务指引。二是设置办事导向岗。引导前来办事的群众,做好咨询服务。三是设置咨询专线电话,为群众提供简单的信息服务,并将群众咨询问题分类指引至相关业务部门进行处理。四是加快住建局网站建设,完善各项业务指引,加强信息发布,畅通与群众的沟通渠道。从而方便群众办事,提高工作效率。
二、工作业务方面的问题
1、加强部门协调,规范业务管理。两局合并后,为促进工作的开展,对一些股室、单位的业务、职责进行了相应调整:部分股室由以办理业务为主转变为以指导、协调和管理为主;部分单位的业务范围有所扩大;部分单位的业务联系部门改变后日常业务流程也有所改变。尤其是基层房管所的办证业务归并到交易所统一办理后,由于两者原来的办证流程和模式存在一定的差异,部分房管所未能适应新的办证模式。交易、测绘和基层房管所等各单位间的业务关系暂未能理顺。建议:一是通过召开座谈会、组织培训、开展业务交流等多种方式不断加强各部门单位间的联系沟通。二是制定业务操作规范,实行规范化、标准化管理。从而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顺利完成各股室、单位职责重点、范围、模式的转变,促进各项工作的开展。
2、理顺各方关系,促进工作开展。两局合并后,虽然单位总体架构没有发生大的变化,但由于部分单位的名称、业务范围等发生改变,部分单位又由于存在历史遗留问题,影响了日常工作的开展。例如:台城房管所和城东房管所的单位名称仍为旧称(房产管理局**房产管理所),导致签订租赁合同和开展业务工作时使用的单位名称、公章等与实际不相符;实业总公司受市政府委托开发南区时欠下银行贷款,相关工作移交后银行贷款未能同时妥善处理,公资办不肯加具意见,单位无法办理资质年审等相关手续。建议:一是尽快协调好下属单位名称变更问题,处理好相关衔接工作。二是与市政府、公资办等相关部门做好沟通工作,协调处理好单位年审的问题,实现各项工作的平稳过渡。
3、妥善处置危旧公房,加强房屋安全管理。经过多次拍卖处置,目前剩余的直管公房大多较为残旧,部分房屋已超过使用年限,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虽然近年已采取拍卖、维修、改造等各种方式进行处置,并相应建立健全房屋安全检查制度,但由于缺乏资金,而且部分危旧房屋存在土地权属、产权不完整或不明晰等情况,危旧公房处置进度较缓慢。此外,由于我局房屋租赁管理方面的职能逐步减退,管理面小,且缺乏有效手段对我市房屋租赁实施有效的监管,目前仅负责部分私人房屋租赁合同的备案,却要承担较大的房屋安全责任。要求群众办理备案手续时出具鉴定报告却又不被接受,处于两难的状态。建议:一是继续加大危旧公房处置力度,分步分批分类对现有危旧公房进行适当处置或改造。二是多管齐下,与财政、公安、工商、税务等相关部门,建立房屋租赁齐抓共管联动机制,共同对我市房屋租赁市场实施规范化管理。从而进一步加强对公私房屋的安全管理,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4、探讨处置方案,解决办证难问题。由于过去房屋建设缺乏规范化管理,导致当时部分房屋建设存在用地、报建、验收等环节手续不完备的现象。而随着房屋登记业务逐步规范化,这些手续不完备的房屋成了存在历史遗留问题的房屋,无法办证或无法进行转让。包括当时房管所自己开发或挂靠、合作开发的一部分房屋都由于国土证和房产证权属人不一致等问题无法办理房产转让手续,或者已办理一部分,剩余一部分无法办理。建议:加强各部门的联系沟通协调配合,通过对一些普遍存在的疑难和矛盾问题的研究,探讨出具体可行的解决方案,并建立统一标准化的办事准则,以及时、规范、有序、高效地做好解决我市历史遗留房屋办证问题的各项工作。
5、挖潜增效,促进房管所经济发展。基层房管所的主要收入来源于房租和办证收费。而近年因公房数量减少、办证收费规范等因素影响,基层房管所经济收入相应减少,部分房管所甚至出现收支失衡。而大部分基层房管所经济基础较薄弱,不具备自行开发项目的实力,无法自主创收。建议:一是由局牵头统筹安排,对各所实施资源整合,集中开发符合实际并具发展前景的项目;二是根据实际情况对基层房管所实施倾斜政策,照顾基层,减少上调,给予基层房管所一定的自由发展空间;三是借鉴其他县市的成功经验,结合我市实际,给予基层房管所资金、政策等各方面的支持,促进基层房管所的发展。
三、工作人员方面的问题
1、加强人员配备,充实工作队伍。由于两局合并后业务量增加,部分股室职责发生转变,且各项工作逐步趋于专业化,而现有部分工作人员年龄偏大,缺乏专业技能,人员岗位变动和流动性较大。各股室、部门单位普遍存在工作人员配备不足的问题,缺乏专业技术人才和管理层人员,不利于单位的长期发展。建议:根据岗位需求,有针对性地向社会公开招聘或调入一些专业人才,或对各部门工作人员进行适当的内部调整,合理配置人员,杜绝闲人闲岗的产生,提高工作效率。
2、加强业务培训,提高人员素质。由于历史用人体制等原因,一些单位,尤其是基层房管所部分工作人员整体素质较低,专业技能不足,政策法规知识薄弱,且缺乏纪律性,影响了其他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及单位正常工作的开展。建议:进一步加强对现职工作人员的学习培训和相互交流。分批、分期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专业化业务培训,及时对新政策和新业务进行学习培训和知识更新,并采取多种形式开展警示教育,以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和工作水平。
3、统一管理制度,增强职工凝聚力。受体制限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对固定,流动性不强,导致工作人员开展工作缺乏积极性。而在制度建设方面,各单位所制订的制度各有不同,缺乏统一的管理制度,导致出现问题时无规可循。建议:一是由局统一制订规范化的工作制度、合理的激励机制和灵活的用人机制,从而调动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二是加强各单位干部职工间的互动,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开展参观学习、交流、竞赛等各项有益身心的活动,增强干部职工的凝聚力和向心力,从而有效促进各项工作的开展。
四、福利待遇方面的问题
1、平衡和提高干部职工福利待遇。由于单位体制不同,局机关和下属单位、事业单位和企业单位、各事业单位之间的福利待遇都存在一定程度的差异。尤其是房管所,由于其福利待遇与经济效益挂钩,而客观条件不同直接影响经济效益,其福利待遇也有所差别。而统建总公司等企业单位由于没有政策参考依据,其福利待遇欠缺灵活性。建议:一是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制订或延续原有的年度考核奖励方案,以提高各单位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二是统筹安排全市基层房管所的收支,制订合理的分配方案,例如采取实行保底奖金等方法,尽量消除或缩小台城地区和基层单位之间福利待遇差别,平衡地区差异,逐渐形成全局一体化。
2、提高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标准。至今年4月,我市已全面完成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调整工作,缴存比例由5%提高到12%,缴存标准由人均200元/月提高到人均约600元/月。但此次调整公务员、教师、部分企业的住房公积金缴存额增幅较大,而事业单位偏低。相对其他周边县市的公务员与市属事业单位,我市差异相对较大。建议:事业单位干部职工也参照公务员的标准,按其纳税工资总额计缴住房公积金。
3、解决欠缴社保问题,保障干部职工权益。基层房管所在1999年至2006年下放镇政府管理期间,由于经济状况差等各种客观原因,部分房管所欠缴社保情况严重。虽然在重新回归市局管理后,社保费由局统一上缴,杜绝了欠缴社保的情况,并且分批处理了一部分欠缴的社保费。但由于欠缴数额较大,社保费欠缴问题至今未能得到彻底的解决。不但直接影响单位的组织人事工作的正常开展,而且也侵害了干部职工的合法权益。建议:由局牵头组织,对原基层房管所欠缴的社保费进行统一处理,尽快解决欠缴社保费的问题,保障干部职工的权益。
 
 
                                 二O一O年十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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