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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山市医疗保障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2023-9-4)
  • 2023-09-04 16:30:17
  • 来源: 台山市医疗保障局
  • 发布机构:台山市医疗保障局
  • 【字体:    


案件名称

台山市人民医院涉嫌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案

决定文书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

决定文书号

台医保处字〔2023〕第20号

违法依据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

违法事实

存在通过不合理收费、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过度检查、串换诊疗项目的方式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违法行为

处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

处罚内容

责令台山市人民医院立即停止违法行为,退回医疗保障基金4228627.17元,并处造成损失金额一倍罚款4228627.17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3-9-4

执法主体名称

台山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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