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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山市医疗保障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 2022-10-29 11:19:32
  • 来源: 台山市医疗保障局
  • 发布机构:台山市医疗保障局
  • 【字体:    

案件名称

台山市四九镇卫生院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案

决定文书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

决定文书号

台医保处字〔2022〕第7号

违法依据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

违法事实

存在通过串换收费项目、重复收费、违规收费、无指征用药及检查的方式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违法行为

处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的规定,鉴于台山市四九镇卫生院积极配合接受案件调查、如实陈述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依据《规范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的裁量标准和《广东省医疗保障局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从轻处罚清单的规定,本案适用从轻处罚。

处罚内容

责令台山市四九镇卫生院立即停止违法行为,退回医疗保障基金314981元,并处造成损失金额一倍罚款314981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2-10-26

执法主体名称

台山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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