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山市医疗保障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2020-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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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8-18 17:28:06
- 来源: 台山市医疗保障局
- 发布机构:台山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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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名称 | 台山市台城陈京文口腔门诊部为非定点医疗机构提供刷卡服务骗取社会保险基金支出案 |
决定文书名称 | 行政处理决定书 | 决定文书号 | 台医保处字〔2020〕第1号 |
违法依据 | 违反了《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第三项“社会保险服务机构不得有下列行为:(三)违反规定将参保人在非协议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纳入医疗保险基金结算”的违法行为。 |
违法事实 | 为非定点医疗机构提供刷卡服务骗取社会保险基金支出 |
处罚依据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本案适应从轻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七条、《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条例》第六十条第一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及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等社会保险服务机构和承办社会保险业务的商业保险机构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基金支出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的规定。 |
处罚内容 | 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3730元,并处罚款7460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0-08-10 | 执法主体名称 | 台山市医疗保障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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