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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新生儿参保新政更便民、更惠民
  • 2024-04-30 09:03:37
  • 来源: 台山市医疗保障局
  • 发布机构:台山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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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保障新生儿医疗保障权益,广东省医保局出台《关于做好新生儿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该政策将新生儿参保范围由以往仅能在监护人参保地参保扩展到可在现居住地参保,切实保障新生儿健康权益。与此同时,也明确新生儿可凭户籍或出生医学证明办理医保参保,加快推动落实“出生一件事”集成化办理、生育医疗费用可“一站式”报销,不需要到多个部门跑腿、多次提交材料,切实方便群众、惠及群众。

  一、新生儿参保新政,保障新生儿及时享受医疗保障待遇。新生儿参保新政明确新生儿监护人可凭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于新生儿出生180天内在广东省内任一统筹地区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不受户籍地或者居住地限制,自出生之日起所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均纳入医保报销范围。该政策准确定位了新生儿这个群体,普及医疗保险互助共济、责任共担、共建共享的理念,提高人民群众的医疗保险参保意识。

  二、新生儿参保新政,为“家长们”线上办理提供便捷途径。“家长们”只要登录自己的“粤医保”微信小程序,找到“新生儿参保登记”功能,便可足不出户,为新生儿“一键”办理参保登记,让刚出生的小宝宝也能够及时、方便、快捷地享受医保待遇,让忙碌的新手父母们,彻底告别过去需要准备纸质材料、必须去经办现场办手续的麻烦。

  三、新生儿参保新政,解决侨乡、外来务工人员等群体的后顾之忧。台山是全国著名侨乡,有很多华侨经常回乡探亲,他们的新生儿能及时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托起侨乡特殊群体“稳稳的幸福”。同时,这项政策也让外来务工人员稳下心在台山工作,吸引人才落户台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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