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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协议管理,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保障参保群众的合法权益。我局医保中心于2024年1月2日起为期约一个月的时间对我市共37家定点医疗机构开展2023年年度考评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考评工作组。组长由市医疗保障局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市医保中心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市医疗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中国人寿股份有限公司台山支公司健康保健部等部门选派人员和相关医疗专家组成。
二、严格对标对表,认真开展考评工作。本次考评共分6个小组,分别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翻阅病例、询问等方式对被检查定点医疗机构在落实分级管理的基本条件、基础管理、服务管理、质量管理、目录管理、药品管理、信息管理等七个方面,涉及42项考核内容进行逐一打分评审。对现场的发现问题,定点医疗机构可以进行申诉。依据充分和考评组认可的,可将该问题删除;对于确实存在的问题,考核员会记录在考核台账和情况反馈表中,并进行扣分。最后,通过现场反馈会汇总本次检查的总体情况,经定点医疗机构负责人签字确认、盖章,成为被检查定点医疗机构的年度考评初步结果。后续,我局结合该定点医疗机构日常相关管理数据进行综合打分。
三、规范定点管理,提升医疗服务效能。我局医保中心根据本次考核的台账和情况反馈表,督促定点医疗机构限期内完成整改,并及时提供整改报告,促进定点加强内部管理,全面规范诊疗行为,尽量避免同类问题再次发生。考评结果及时向各定点医疗机构通报,同时向社会公开,接受全社会的监督。通过本次年度考评,我局加强了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一方面规范了定点医疗机构的诊疗行为,有效促进了医疗服务质量的提高;另一方面,年度考评结果与医保付费、年终清算等挂钩,提高了我市医疗保障基金的使用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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