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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好国家、省、市有关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工作精神,进一步规范我市定点医疗机构采购行为,全面压实医疗机构优先使用集采中选产品的主体责任,7月20日下午,台山市医疗保障局召开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执行工作专题会议,市医疗保障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相关股室负责同志,市卫生健康局分管领导、相关股室负责同志,市医保中心负责同志,各有关定点医疗机构主要领导共37人参加会议。
会议通报了我市各定点医疗机构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执行、医用耗材线上采购、前五批国采未采购中选产品等情况,深入分析了采购政策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切实提出下一阶段改进意见,力促我市集中带量采购工作提质增效。
市医疗保障局局长谭春英同志强调,各定点医疗机构一要认清当前形势,提高政治站位。深刻理解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对于缓解“看病贵”“药价贵”问题的重要意义,要改变惯性思维,适应医保新动态,将集中带量采购工作抓好、抓细、抓出成效。二要落实主体责任,加强精细化管理。各定点医疗机构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做到重要环节亲自过问,推动更多质优价廉的中选产品进院,促进医药行业高质量发展。三要对标存在问题,抓好整改落实。各定点医疗机构要深刻剖析问题成因,长效巩固前一阶段整改成果,做到举一反三,杜绝问题反弹。四要强化跟踪督查,持续提升实效。我局将加强对全市采购情况的综合监测、分析,强化定点医疗机构采购工作的督查力度,通过约谈警戒、分级管理、留用考核等方式,促进医疗机构严格遵守采购要求,增强集采制度改革成效,让老百姓享受到更多医疗改革带来的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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