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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广东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办法的意见》(江府办〔2022〕5号)规定,参保人在2022年10月至12月期间可变更选定2023年普通门诊定点医疗机构,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在选定一家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基础上,可在二级或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中再选定一家,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只可在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或我市儿童专科定点医疗机构中选定一家。2023年普通门诊选定与2022年存在差异,不再按照基层和非基层定点医疗机构来分类选点,且居民医保参保人新增了儿童专科定点医疗机构可供选择,参保人可登录江门市医疗保障局官网获取普通门诊定点医疗机构名单(http://www.jiangmen.gov.cn/bmpd/jmsylbzj/zwgk/tzgg/content/post_2711294.html)。
台山市医疗保障局提醒广大参保人,2023年台山市职工和城乡居民医保普通门诊选点变更工作现已开始,不办理个人门诊定点医疗机构变更手续的,系统自动默认为原选定的个人门诊定点机构。如需变更,请在2022年10月至12月期间持身份证和社保卡到需选定的普通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办理,或登录“粤医保”小程序进行网上办理(操作指引详见附件)。参保人门诊定点机构选定后,1年内不得变更。
门诊共济保障工作的推进,让医保普通门诊选点可选择范围进一步扩大,职工医保参保人可选点的范围扩大到江门市内251家定点医疗机构,居民医保参保人则扩大到227家,充分便利群众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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