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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采用“三化”措施,强力推进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 试点工作
  • 2022-09-14 10:23:57
  • 来源: 台山市医疗保障局
  • 发布机构:台山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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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以来,台山贯彻落实江门市医保局《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充分认识谈判药品保障工作的重要意义,把落实谈判药品“双通道”机制,方便参保患者购买使用谈判药品作为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一项重要工作任务,我市采用“三化”措施,强力推进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 试点工作。

        一、细化部门职责,夯实国谈药品“双通道”工作基础

        我市及时组建以医保、卫健、市监、社保等职能部门业务骨干为成员的“双通道”工作小组,负责全市国家谈判药品“双通道”工作组织协调、选定试点医药机构、业务指导、进度督导等工作。建立多部门双向沟通机制,组织解读“双通道”试点工作方案,细化部门职责,压实工作责任,进一步明确了试点工作进度安排、试点药店准入条件和遴选规则、试点医药机构信息系统建设方案、外配处方流程,为试点工作开展打下坚实基础。

         二、严化“四定”标准,提升“双通道”药品管理水平

         严格执行“双通道”药品“四定管理”规定,即定医疗机构、定零售药店、定责任医师、定用药范围。一是严格筛选和核查。台山根据医疗机构服务水平和功能定位,选定台山市人民医院和台山市中医院作为试点医院,选定相应专业外配处方医师共149名,同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综合评审和现场核查公开遴选选定两家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江门高济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台山第一人民分店、台山市国控国大群康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健康路店作为“双通道”试点零售药店并向社会公示。二是严格用药范围和价格。外配处方医师严格按照临床诊疗规范、《处方管理办法》和药品限定支付范围等相关规定为门诊特定病种患者开具外配处方,目前我市用药范围扩至省公布的2022年度291种“双通道”药品,满足谈判药品、慢性病用药供应保障、临床使用等方面的合理需求。外配处方经广东省电子处方中心流转到试点药店,药店按照药品流通管理规定及医疗保险相关规定向持外配处方的患者供药并提供医保结算服务,药店销售国家谈判药品的价格不得高于国家的谈判价。

       三、强化现场督导,畅顺“双通道”药品外配工作流程

       试点医院和试点药店完成信息系统改造,做好信息系统对接后,“双通道”药品外配处方将通过全省统一的电子处方流转中心在医保经办机构与试点医药机构间顺畅流转。“双通道”药品外配以电子处方流转为核心,可实现参保人员购药和医保支付全过程可追溯,信息系统配套建设对于畅顺外配工作流程尤为重要。

       为进一步捋顺我市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试点工作全流程,市医保部门主要领导带队深入试点医院和药店现场督导推进试点工作,详细了解试点医院和药店推进“双通道”试点工作进度,听取工作过程中存在的疑难问题,现场查看参保人从医院开具外配处方到试点药店购买“双通道”药品的全流程操作,为试点医药机构打通堵点,提出解决措施。目前,台山市人民医院与2家试点药店已率先完成“双通道”项目联调测试并提交测试报告,待省验收通过后再统一部署上线发布。截至8月底,“双通道”试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进展,我市有望在9月底前实现由2家试点药店提供特定病种门诊电子处方流转外购双通道药品结算服务,从而进一步提高谈判药品的可及性,破解部分谈判药品进院难、落地难的问题,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用药需求,不断增强参保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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