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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山市医疗保障局 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 2020-04-09 14:53:21
  • 来源: 台山市医疗保障局
  • 发布机构:台山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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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通知要求,我局就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情况认真进行了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基本情况

       台山市医疗保障局自2019年2月12日挂牌成立以来,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部署,始终把法治医保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推动各项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系统梳理权力清单。对照法律法规和机构职能“三定”方案,梳理主要工作,按照“谁行使、谁清理”的原则,对本部门、本单位和岗位权力事项自下而上进行规范清理,逐项审核确定权力事项的类别、行使依据和责任主体,结合业务流程,依法确定了权力清单事项3项,对权责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有效推进了行政权力公开、透明、高效运行,提升了全系统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二)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建章立制,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和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情况。

       一是制定并认真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凡涉及“三重一大”事项,召开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事项研究前,广泛听取相关业务处室意见,对涉及面广、影响面大的事项,还采取调研、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征求意见,确保了决策的科学化、规范化和法治化。加强对重要政策制度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力度,对送审的规范性文件依法严格审查,提出具体意见,未经合法性审查的不得提交审议,有效提高了规范性文件质量。

       二是建立了医保基金安全监管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由医保局牵头,由人社、财政、卫健、公安、审计、市监、税务及社保9个部门组成。凡涉及基金监管方面的重要事项,由联席会议决定。2019年召开了多次联席会议,审议了医保基金可分配资金总额方案、住院医疗费用清算方案,分析医保基金运行情况和面临的突出问题,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的职能,通力合作,形成合力,取得良好的效果。

       三是制定全套执法流程。编制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规范事前公开、强化事中公示、推动事后公开,定期公示行政处罚,行政检查事项情况,接受群众监督。编制了我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清单。确保每件行政执法案件有记录、有案卷,保障执法全过程文字记录完整,执法文书规范,案卷完整齐全。编制了我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明确重大行政处罚决定的范围,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质量。

      (三)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坚持依法执政。目前,我局共有执法人员8人,持合法有效执法证件的执法人员4人,通过执法考试暂未取得执法证件4人。我局暂未自行制定自由裁量权标准,而是参照适用《社会保险法》、《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条例》等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从源头上防止滥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行行政执法工作标准化和规范化,建立起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2019年2月至今,立案查处欺诈骗取医保基金案件0宗。但通过专项行动、双随机、突击检查、暗访等多种方式,针对轻病住院、挂床住院、虚开检查、违规收费等违规行为开展行政检查。今年共检查定点医疗机构合计397家次,查处其他违约违规违法行为共5030例,其中未达住院指征的参保人员住院32例,分解住院2例,共追回医保基金27.65万元。共检查定点零售药店115家,发现52家定点零售药店存在违反签订的服务协议和服务承诺书的行为,其中按照医保定点协议有关规定给予20家违反服务承诺书的定点零售药店暂停服务协议3个月的处理,给予15家违反服务承诺书的定点零售药店作出限期整改处理。在全社会形成高压态势,扼杀骗保的侥幸心理。

       二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在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方面,我局已在网站公开了主题信息、职责信息、依据信息等内容。在执法过程中,我局执法人员均能做到主动出示执法证件,依法告知当事人相关权利义务等信息。事后定期公示行政处罚,行政检查事项情况,提高行政执法的信息化、自动化、标准化水平,接受群众监督;在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方面,我局执法人员均能采用文字记录与音像记录的方式对执法全过程进行全记录,并保存好相关资料。确保每件行政执法案件有记录、有案卷,保障执法全过程文字记录完整,执法文书规范,案卷完整齐全;在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方面,在重大执法决定作出前进行法制审核,确保执法决定合法有效,未经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质量。我局设置了基金监管和法规股,现有专职科员1人专门负责法制审核工作。我局将会继续加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力求更好地开展工作。

       三是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机制;实施信用风险分类监管,针对突出问题和风险开展双随机抽查,提高监管精准性。

       四是创新监管模式,引入第三方监管力量参与医保基金监管;委托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公司对我市定点医药机构履行服务协议和服务承诺等情况提供现场检查、取证服务。为第三方专业的监管方式做了大胆的尝试。

      (四)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为加快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政权公开透明运行,规范行政执法机关的执法工作,促进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我局建立健全了《台山市医疗保障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试行)》、《台山市医疗保障局政府信息协调发布制度(试行)》、《台山市医疗保障局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试行)》、《台山市医疗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台山市医疗保障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试行)》等规章制度,要求各股室严格按程序公开政府信息,并完善了对政务公开的监督审查。我局在机关显著位置设置了党务政务等信息公开栏,努力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打造阳光政务。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加强政务网站、微博、微信的建设,建立统一的信息发布机制。在局网站主动公开机构职能、监管动态、打击欺诈骗保宣传等基础信息。完善局网站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强化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等监管执法信息的公开工作,特别是对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的行为曝光,接受社会监督。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与监督

       一是加强专责机关监督。认真接受外部监督,做好人大、政协建议和提案的办理工作。今年我局共承办江门市和台山市政协提案件9件,均为会办件,在办理建议提案的过程中,相关股室负责人针对提案中的问题认真组织研究,分管领导亲自督促指导,深入开展了调查研究,提出具体工作意见和落实措施。每一件建议提案的答复意见在报主要领导签发前,分管局领导都要逐件审阅,严格把关,限时办结,力求通过办理一件建议提案,解决一批类似问题,推动一个方面工作,突出办理实效。

       二是加强社会监督。目前我局投诉举报的渠道有12345政府服务热线、来电来访来信,多管齐下,确保群众投诉举报渠道畅通。此外行政机关违法行政行为投诉举报登记制度完善,群众投诉举报、反映问题得到依法及时处理,暂未出现投诉本部门行政行为的情况。

       三是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工作。2019年10月,我局已制定并印发台山市医疗保障局与台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全市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实施方案。今年我局已下达抽查任务5个,已完成抽查计划4个,共抽查9间定点医药机构,对以上单位的检查均在计划时间内完成,检查结果已全部在江门市商事主体平台和我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任务完成率达到100%。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因台山机构改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职责由台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划转到我局,被告由台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变更为台山市医疗保障局。我局于2019年4月份收到两起应诉案件通知书后,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会议,收集资料并分析案件情况。机关负责人于2019年6月6日到庭参加诉讼,两起案件由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法院行政诉讼庭审理查明,于2019年8月15下达裁定书,均为驳回原告的起诉。两起行政诉讼案件中,我局做好行政机关行政应诉工作,正确面对,绝不回避,做到有理有据有节,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而且在两起行政应诉案件中,均由医疗保障局局长王开裕作为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行政诉讼,是我局成立以来首例局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的行政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100%的目标,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是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的撒手铜,彰显出我局建设法治政府的勇气与决心,提升了我局法治政府建设水平。

      (七)全面提高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进一步健全并落实有关学法制度,采取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推动领导干部职工学法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重点抓好宪法的学习宣传,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廉洁从政相关法律法规及党内条规,履行职责相关法律法规。有针对性地加强与履职相关法律知识的学习,重点学习《宪法》、《社会保险法》、《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条例》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切实提高执法人员依法监管能力。坚持依法行政,在法治轨道上开展医疗保障工作,当前我局干部已全部通过执法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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