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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台山市应急管理局 | |
生成日期: | 2024-04-10 08:38:33 | 主题分类: | |
主题词: |
为深入开展全市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专项行动和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断增强全市隐患排查能力,提升安全生产的指导服务水平,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综合类的安全生产协查员。
一、选聘范围
(一)面向全社会公开选聘3名持有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的有关人员担任台山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协查员。
(二)专业特长要求。非煤矿山方面:持有矿山类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以上证书,矿山类专业;危险化学品方面:持有危险化学品类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以上证书;综合类方面,持有冶金类、其他类等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并在有限空间、粉尘涉爆、铝加工(深井铸造)方面有深入研究。
二、服务期限
1年,具体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
三、服务费用
按实际工作时长结算,每小时100元(含税),最高1000元/天(含税),每名协查员的服务时长不少于80小时。
四、资格要求
应聘的安全生产协查员应当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一)政治素质高,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熟悉政府工作规则;
(三)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验和较强的专业能力;
(四)严格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处罚、应急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
五、服务内容
(一)按照台山市应急管理局的要求,参与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和隐患排查工作,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书面整改措施和工作建议;
(二)按照台山市应急管理局的要求,与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提出突发的应急处置方法、定性分析和整改建议并形成书面材料;
(三)参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的宣传、培训以及相关咨询工作;
(四)根据台山市应急管理局的要求,组织专家对拟定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相关政策、规划、预案等进行评审,提出书面的专家意见和建议;
(五)根据台山市应急管理局的要求,参与对在台山市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的检查。
(六)及时完成甲方交办的其他需要专家支撑的技术服务工作。
六、报名的时间、方式和材料
(一)网上公告时间
2024年4月10日至2024年4月30日。
(二)提交材料要求如下:
1.《台山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协查员报名表》原件1份(详见附件);
2.能够证明个人简历及综合实力的相关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政治面貌、教育背景、工作经历、擅长领域、获得的证书或荣誉等,需提供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原件备查;
3.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验的证明文件:劳动合同或社保参保证明。
应聘专家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材料提交时间及方式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4月30日止,通过现场递交方式将材料送达公告联系人,逾期提交无效。
现场接收材料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七、遴选与聘任
遴选步骤如下:
(一)资格审核:市应急管理局根据报名的情况,对参选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形成符合资格规定的候选人员名册。
(二)初步筛选:市应急管理局根据候选人的专长领域、学术水平和专业影响力程度、工作沟通联系的便捷性等情况,对候选人员进行初步筛选,形成拟选聘的初步人选名单。
(三)公示及聘任:市应急管理局将拟选聘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台山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协查员,并由台山市应急管理局与聘任人员签订服务合同。
八、联系方式
单位:台山市应急管理局
地址:台山市台城舜德路22号
联系人:梁女士
电话:0750-55069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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