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 市应急管理局 ”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

继续访问放弃

您现在的位置 :
索引号: 发布机构: 台山市应急管理局
生成日期: 2023-09-02 15:23:21 主题分类:
主题词:
台山市三防指挥部关于将防风Ⅰ级应急响应调整为防风Ⅲ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广海湾经济开发区、市工业新城管委会,各镇(街)政府(办事处),市三防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今年第9号台风“苏拉”已于今天(2日)11时前后移离台山,对我市影响逐渐减弱。气象部门于9月2日13时40分将我市台风红色预警信号降级为台风黄色预警信号,暴雨红色预警仍然生效。

  根据《台山市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应急预案》,经市政府同意,市三防指挥部决定于9月2日13时40分将防风Ⅰ级应急响应调整为防风Ⅲ级应急响应,同步解除“五停”指令,各行业各单位在落实复工复产“六个一”的基础上,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涉海作业、高空作业及教学活动具体恢复时间以行业主管部门通知为准)。

  鉴于“苏拉”外围云系对我市仍有较大影响,部分地区仍有较大风力和强降雨。各级各部门要继续关注“苏拉”动态,加强预警预报和值守巡查,确保全市沿海所有渔船渔排、海上作业人员在台风警报解除前不出海作业,同时进一步做好强降雨防御工作,防止次生灾害发生,全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台山市人民政府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

2023年9月2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江门市三防办,台山市委市政府值班中心。

台山市人民政府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办公室    2023年9月2日印发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版权声明: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台山政府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复制或转载。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本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传播更多的信息,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本网不承担此类稿件侵权行为的连带责任。如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速与本网取得联系。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联系方式:0750-5524538邮件:ts686@126.com

中国·台山政府网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