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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台山市应急管理局 |
生成日期: |
2023-10-08 16:35: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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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行政处罚信息采集表
行政处罚信息采集表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行政相对人代码_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行政相对人代码_2 (工商注册号) | 行政相对人代码_3 (组织机构代码) | 行政相对人代码_4 (税务登记号) | 行政相对人代码_5 (事业单位证书号) | 行政相对人代码_6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 证件类型 | 证件号码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类别 | 处罚内容 | 罚款金额(万元)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有效期 | 公示截止期 | 处罚机关 |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数据来源单位 |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备注 |
台山市台城忠发木业加工厂 | 个体工商户 | 9244078172******** | | | | | | 徐健忠 | 身份证 | 4407221969******** | | | (台山台城)应急罚〔2023〕1 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第(四)项的规定;《工贸企业粉尘防爆安全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第 6 号)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工贸企业粉尘防爆安全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第 6 号)第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 | 台山市台城忠发木业加工厂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打磨房除尘器采用重力沉降室除尘;木工车间开料岗位、打磨岗位、刨木岗位、未落实粉尘清理制度,造成作业现场积尘严重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四)项,《工贸企业粉尘防爆安全规定》第二十九条以及《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适用规则(试行)》(原国家安监总局令第 31 号)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二款 | 罚款 | 处罚,决定给予:处人民币¥25000元(贰万伍仟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 2.5 | | | 2023/9/20 | 2099/12/30 | 2024/9/20 | 广东省台山市应急管理局 | 11440781MB2C935125 | 广东省台山市应急管理局 | 11440781MB2C93512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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